呵呵誰來保證?有多少業者過去碰到多少和解案請問今天食品安全有獲得更好的保障嗎?大企業都沒法保證某個期間不出事了,小公司或者小店家更不用說公開的大事件都不見得有保障那私下和解的呢?豈不是更糟?別把大家都想得那樣單純大企業碰到這種事情,固然會放入教育訓練中但是要他們以後都不再出事,實在想多了而且如果不公開的話,那請問以後誰來確保和解後果確實會被執行?企業?別鬧了!
DasReich wrote:呵呵誰來保證?有多少業者過去碰到多少和解案請問今天食品安全有獲得更好的保障嗎?大企業都沒法保證某個期間不出事了,小公司或者小店家更不用說公開的大事件都不見得有保障那私下和解的呢?豈不是更糟?別把大家都想得那樣單純大企業碰到這種事情,固然會放入教育訓練中但是要他們以後都不再出事,實在想多了而且如果不公開的話,那請問以後誰來確保和解後果確實會被執行?企業?別鬧了! 那就是求償的金額太少了,如果像美國動不動就上億元,這樣對大企業才有警惕作用否則都是不痛不癢所以我認為應該至少求償三千萬
爸爸買不起 wrote:那就是求償的金額太少...(恕刪) 別地方說過再來說一次:樓上的請問台灣有哪一條法律或者判例能讓消費者獲得那樣高的賠償啊?怎麼有人老以為他是住在美國啊?說實在話,如果我們都住在美國的話今天三百萬都嫌少只不過,抱歉,這裡是台灣,要嘛請修法,不然都是嘴砲
DasReich wrote:別地方說過再來說一次:樓上的請問台灣有哪一條法律或者判例能讓消費者獲得那樣高的賠償啊?怎麼有人老以為他是住在美國啊?說實在話,如果我們都住在美國的話今天三百萬都嫌少只不過,抱歉,這裡是台灣,要嘛請修法,不然都是嘴砲 和解,只要雙方同意就可以了跟法律規定沒啥關係吧??搞清楚一點再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