空軍姦殺女童冤案 --- 反廢死 vs 廢死


神戶齊 wrote:
我個人是不願意讓這些...(恕刪)



我意思的重點在於:"要極度減少誤判,那就只有不斷提高測試的閾值,意思就是會放過很多有罪的人,目前死刑外只有無期,實際只要關不到20年,保留這樣的死刑不會比終身監禁好",把一個測試的閾值提的太高,那一定會有很高的偽陰性率,那此測試沒有存在的價值,代價是很多有罪者出來又再犯,因為只會判無期甚至更少,這時若改終身監禁,閾值便不須過度提高,即使有人被誤判,過幾年出現新技術,就能洗刷冤屈,至少能活著出來,科學進步速度很快,但是人死了就真的沒搞頭了。

sunfish001 wrote:
我意思的重點在於:"...(恕刪)


終身監禁
ok阿

最低條件
所有的看管人事費用,監獄空間費用,食物費用,醫療費用,運送費用
都要受刑人親自or家屬付出

不給予任何國家補助
滿足以上先決條件滿足就ok.......

有本事就花錢等待翻案,待你被翻案且不屬死刑政府再把繳的錢歸還


我可不想把稅金的就算是一分一毛...0.0000000001..花在這種人身上都不願意......

沒本事翻案的..處死
沒錢的..........處死
如果像是陳金火,陳進興這種想賴都賴不掉的.......處死

請勿購買韓國品牌,買伊索比亞的產品人家還會和您說謝謝,買韓國產品他們只會笑你笨再桶你一刀
靠X咧

最實際的例子就是現在台灣還沒廢死都可以亂成這樣了

我看廢死之後連出個門都很難了

講這麼簡單聽不懂嗎?

廢死的想法總是很美好

殊不知 美好的幻想跟現實出入很大
經濟與法律: [不患貧而患不均, 不患嚴而患不公!]

沙彌 wrote:
為何不建立陪審團制度?
一來可杜絕恐龍法官
二來可避免草草結案...(恕刪)


建立陪審團制度?
你是嫌台灣的冤獄還不夠多嗎?
看看網路上這些鄉民別人的兒子死不完的態度就知道
隨便送一個嫌犯上法庭,其下場會如何

法官都可以收買了,陪審員只會更賤價
以台灣人的水準
有陪審團制度,台灣人命只會更賤
有錢的黑道或富人犯法只要買通陪審團
統統可以安然過關
沒錢的就死好了
反正誰叫他們沒錢買通陪審團

阿兵哥的被誤殺
當年有多少鄉民說他該死?
讓無腦鄉民當陪審的話,沒有一個嫌犯不該死
klaussshoestring wrote:
建立陪審團制度?你是...(恕刪)


陪審團==郷民????

不過台灣現在流行人肉搜索,其實是對迫害個人隱私的一種.

大概沒有真正正直人士敢當陪審團吧!

好的不學,盡學一些次級文化.

沒辦法,教育太差.
民眾是很盲目的,隨便找一個人出來,後面馬上一堆人喊打,甚麼無罪推定全是空談,喊打喊殺最行,然後殺錯了就說那是法官不行,其實那些喊打喊殺的才是最廢,那裡有思考能力可言。


事莫大於人命,罪大莫於死刑,殺人者抵法故無恕,施刑失當心則難安,故成指定獄全憑死傷檢驗。倘檢驗不真,死者之冤未雪,生者之冤又成,因一命而殺兩命數命,仇報相循慘何底止。


仇報相循慘何底止,現在這情況有像嗎??

其實江案絕對不能構成廢除死刑的因素

因為

會導致這種冤獄

完全是軍方的錯

是當時科技不發達的錯

是種種不為人知的巧合因素的錯

所以 死刑絕對有存在的必要

~~~~~

還有那些喊著要廢死的剩人 麻煩請你們出面連署

支持所有死刑犯的一切支出 全由你們負擔 且萬一又引發社會案件 你們願意全權負責

你們敢嗎?

我等著你們連署的一天

贊成死刑+1
但我覺得兩者不能相提並論.
江案凸顯軍事審判流程的重大瑕疵, 如果走完三審定案的流程, 江國慶不會如此草率被槍決
相較之下的一般人民被判死刑, 往往可以利用上訴管道等到三審定讞判決下來, 一來一往時間少說5年以上甚至長達10年
因此我不認為廢死可以與之相提並論
小橋寒鴉 wrote:
其實江案絕對不能構成廢除死刑的因素
因為
會導致這種冤獄
完全是軍方的錯
是當時科技不發達的錯
是種種不為人知的巧合因素的錯
所以 死刑絕對有存在的必要

又來一個邏輯不通的.
江案是軍方的錯,難到警方就不會有錯嗎?難到法官就不會有錯嗎?
一堆人整天喊恐龍法官,恐龍法官,卻又相信法官不會有錯.
當時科技不發達,你以為現在科技很發達嗎?
現在的科技,在10年後也許是個笑話.

~~~~~
小橋寒鴉 wrote:
還有那些喊著要廢死的剩人 麻煩請你們出面連署
支持所有死刑犯的一切支出 全由你們負擔 且萬一又引發社會案件 你們願意全權負責
你們敢嗎?
我等著你們連署的一天

這更好笑了.
你家前的道路有我出的稅金咧.我可不想我的稅金用在你家前的道路.
這種話說的通嗎?
有人可以決定自己的稅金用在哪兒的咧.去當立委好了.

話說你到底交多少稅啊.說話這麼大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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