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媽開第一槍 餵食流浪動物 罰3000到10萬


bigmouw wrote:
你可以不讀我又沒逼你...(恕刪)

好好的
先不要生氣
記得你是人
chiang:另外是那個豬頭說我要穿內衣的? 你嘛幫幫忙,雖然01沒有收視率的問題,但是好歹也要顧及社會觀感好嗎,別作出一些不好的示範
風無 wrote:
PM人嗎? 我不覺得...(恕刪)


抱歉十行以上不大看的

這裡很多人不喜歡被pm的這是常識

不過我是沒差啦

而且我要下班了

你繼續呼悠吧


努力工作要加薪 wrote:
好好的先不要生氣記得...(恕刪)


要下班了幹麻生氣

你傻了阿

bigmouw wrote:
當然狂牛症就是狂殺牛就對了

口蹄疫就是殺豬就對了

雞瘟就殺雞就對了

那麼愛滋病呢狂殺人好不好阿,按照這個邏輯下來我是絕對雙手贊成


那篇新聞根本沒有在說印度人殺狗的事,你卻用這樣的話來回,哈!你在影射啥?

bigmouw wrote:
還有近來反狗人士佔盡版面,他們的情緒反應越來越像自己眼中厭惡的動保人士,聞狗色變,動輒得咎,簡單明瞭的表達也能曲解挑釁成另種意思,如果有機會雙方互碰面會發現是在照鏡子,狗咬狗一嘴毛...


請問一下,紅字的部份有沒有影射對方為「狗」的意涵?專業分析法條的大大?

下班愉快!記得回來教我怎麼解釋這一段話!先說好不能用「呼悠」作答哦!
君顏甚厚,汝母知否?
蛙鳴之地 wrote:
希望你餵食的份量足夠牠們吃。
反正再餵也沒多久了。

...(恕刪)

放心吧
等政策正式公佈再講
然後我就來看看怎麼執行
g5207701 wrote:
我都不知道政府的官威...(恕刪)

人的法律都有漏洞,動保規範不夠縝密在所難免,都得經過時間歷程的檢視演練變得完整。獼猴性情難捉摸普遍不是很乖馴,會跳躍飛簷走壁,不給牠吃便搶掠糧食,水果偷摘一顆不剩,也不是拿棍子驅趕就會離開,還白目的刻意調皮搗蛋,人類不會飛,連狗嚇半死的鞭炮鳴槍都不管用,百姓拿牠沒輒,牠們力氣也很大,小六學生的身軀被獼猴單手抓住,不見得能脫身,林林種種看來攻擊性遠大於野狗。只是很幸運獼猴有免死金牌是保育類...

蛙鳴之地 wrote:
你思慮很清楚啊。那我...(恕刪)

我表態草案不錯當然希望執行,只是就餵養這塊,該執政單位要在多費盡心思,細膩地貼近人情去研擬先決前提可能會更好,直接開宗明義餵養就開罰,跟人的柔軟天性有牴觸,貓犬跟人已共處許久,或多或少有股情感在,會起爭議遭致反對為預料中的事還硬槓,有何居心。究竟是大意疏忽?不夠用心?試探反應?拿極致奧步呼應台灣人民劣根性?不得而知。也許就像你在寵物板說的不花錢最省事,還能補負債

一進所內就安樂、進來的多出去的少、是貓犬墳場、環境差,是早有的現象,你訴求的功能也有持續運作著,怎又將責任全歸咎動保害的?我想您就別再高嚷殺生為護生是慈悲,要牠們早死早投胎超生,但慈悲到安樂前的短暫愉悅時光都要剝奪不留餘地,不如坦率表明殺生為護人,不花納稅錢,這樣的誠實較讓人激賞。看下來只有你不寬容百般反對,只要不用到你的錢都好...

布魯斯韋恩! wrote:
又在放大絕了嗎? 你們愛狗屎干我屁事?
我討厭抽煙亂丟煙蒂的,也要每天都去掃煙蒂才能評論了是嗎?
我討厭黑道,所以也要去清理掉幾個黑道人士才能發言嗎?
這就是你們成天喊著要TNR卻不被別人接受的原因
不管別人的意見和感受,只要不接受就是沒愛心
屎尿都留在別人家,吠人追人也都無視
把自以為是的愛心加在別人的痛苦上
真正出了事全部動保團體又龜縮起來..(恕刪)


身為一個蝙蝠俠清理幾個黑道也是合理的

這樓是怎樣,平常搞笑的都認真起來了...

PS:本人也很討厭鄰居的瘋狗,小小一隻都不管出門一直該該叫

惡鄰居
蛙鳴之地 wrote:
就是撲殺而已。很簡單很殘忍很有效。
完全仿照歐美、日本標準。
徹底捕捉流浪動物。
1.有攻擊性:殺
2.有殘缺:殺
3.有病:殺
僅收容有機會被認養走的狗。
4.僅收容一小段時間,無人認養:殺
有效解決流浪動物問題,減少數量,抒解各地收容所的負擔。

數量控制住了。再來處理飼主問題。...(恕刪)



拜託連我家隔壁那隻也抓去

憑甚麼在玩寵物的是他,遭受噪音的是別人
這篇還有討論的價值嗎?
在FB及電話的抗議後終於發新聞稿不送這案件了! ya~~
在吵也沒用!

花媽睡覺不睡覺
搞這幹嘛,可以提升就業率嗎
應該想想高雄未來發展,而不是天天辦活動,演唱會...

cryptography wrote:
而不是天天辦活動,演唱會......(恕刪)

在說建國100年嗎,很多人都失業或無薪假了
政府還有心情辦建國活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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