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elecheng wrote:
話又說回來,是說了,但離職程序,如果是用說的,那就不用辦離職程序了吧,
今天重點是,好像,我朋友當時沒寫,是想到,萬一病沒好那就真的辦離職吧
所以,誰能保證,而且當時,他是快昏倒的狀況下,離開公司,怎麼寫,...
也對啦~~~但若是3天以上没來没寫請假單也没消没息,那公司真的不會再要求"你朋友"寫請假單了,公司也不需要"你朋友"來申請離職。"你朋友"要休多久都可以~~~~
這家公司的處理方法(1. 不到連續3天未有正當理由且未請假者似乎還不可以單方面自行開除、2. 私自將勞健保退保)當然不對,但只能說"你朋友"對工作的態度著實令人不敢恭維!不管合法不合法,說了"或許要離職"怎種話,没有任何一個主管會欣然接受的。另外,看完醫生或住了院,補個電話到公司會是苛求嗎?
申訴是”你朋友”的權利;申訴的理由要寫什麼?"可能會離職所以不想事先請假,結果被老闆作掉"嗎?好好想想充份的理由再上戰場;你以為老闆會是啥子好心人嗎?
先祝”你朋友”申訴成功,讓該公司為其不當的作為做出合理的補償;但,也請”你朋友”好好修正對工作的態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