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禍國賠,性侵國賠,跳火車也國賠,國賠真好賠!!

Sheng168 wrote:
新聞上越來越多"國賠...(恕刪)


提出國賠??

可以啊

但...

會不會過又是另一個問題

sony9 wrote:
本來就國賠

但是要承辦人口袋拿錢出來賠更好..............


國賠只是國家先代墊賠償
承辦人員是要拿錢還國家的
所以負責層級越低越容易成功

不過樓主舉的例我覺得不少都應該國賠說

台中市那個案子已經扯到官官相護的問題,連台中市教育局都有份了
只是如果要國賠的話,賠錢的對象會是誰就是一個問題
層級有可能扯很高,台中市府自然努力打官司

月台那個就真的很誇張,學生自己的問題......

自行車道就見仁見智了,有些人騎車可能真的不看路面的,而高雄市府的確也沒另設導引標示
這個層級很低,成功率自然就大

靠左走那個覺得是標題殺人法......
因為實際來說是因為墾丁管理處在橋面有破洞時沒去做隔離標示,才導致有人掉下去
只是今天這個人會去走那條路的原因是因為他想起台北縣警局曾呼籲行人逆向行走(靠左走)較安全而已

海軍那個就......反正見仁見智啦,我只是好奇當地居民不知道排水溝是幹啥用的嗎?

因為流浪狗而受傷申請國賠這個成功率本來就高啦
因為通常公所會有捕犬隊存在,所以實際賠償者會是相關負責人
只是車禍原因到底是不是因為流浪狗衝出來所導致才是雙方爭辯的問題
有10個人
每人捐出5顆糖果,並且向鄰居借了50顆,集中存在倉庫
每人都有一把鑰匙
後來每天晚上,都會聽到倉庫內的聲音
而且早上起來,倉庫的糖果都會少
有一天,終於發現倉庫沒糖果了

靈魂守衛 wrote:
國賠只是國家先代墊賠...(恕刪)

國賠只是國家先代墊賠償
承辦人員是要拿錢還國家的
所以負責層級越低越容易成功


確定這樣就好
那承辦人員都不知道嗎?還傻傻蓋章?

管他賠不陪。先申請贏..............
我是蓮霧王 ~路過蓮霧園

Sheng168 wrote:
新聞上越來越多"國賠...(恕刪)
有時國賠還不一定能拿得到錢喔~要記得~如台北市的921大地震震垮的東興大樓~~
十年前就聽朋友講過了
我朋友父親是高雄市副議長

朋友看到電視上一堆人出事就在電視上哭
他就說
"還不都是為了錢"
只是現在這個錢升級了
變成
"國賠"

反正就是要錢而已
更屌的是
他們很喜歡說
"給我再多錢也沒用 換不回我的小孩(父母或一條腿)"
但是他們還是要錢

sony9 wrote:
確定這樣就好

那承辦人員都不知道嗎?還傻傻蓋章?...(恕刪)


國賠的法定要件必須是
「公務員因故意或過失不法侵害人民的自由權利」
或「公務員怠於執行職務,致人民權利受損」

承辦人員跟要負責賠的公務員又不是同一位
要賠的話當然是找這件業務的負責人
國賠的最基本前提就已經有講
你要申請國賠之前,得先跟政府講你是因為誰而受損害
如果問你該找那個機關都說不出來,國賠案自然不成立

像跳火車那個家屬覺得是月台站務人員要負責
如果法院判應該賠,實際要出錢的就是月台站務人員

你被流浪狗咬,覺得是公所捕犬隊隊員抓狗不力
這時候就是捕犬大隊倒楣了
linpredator wrote:
他們很喜歡說
"給我再多錢也沒用 換不回我的小孩(父母或一條腿)"
但是他們還是要錢
領了錢只是罵小聲一點而已
靈魂守衛 wrote:
國賠的法定要件必須是...(恕刪)


比較怕的是...重大過失而不知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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