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大家到法務部表達對廢除死刑的看法

吳院長 wrote:
我支持廢死!!!
法律存在的原因是導人向善~
而不是完全絕對的懲罰犯罪者~
法律乃最低標準之道德倫理規範~
犯罪者也有權力予以改善之機會~
如同一個小朋友一樣犯了錯還是要給他一次機會悔改~
除非是再犯否則人人應有一次改過向善的機會~
法律的存在不是要以懲罰人民而設~
目的是要規範人民~
但而今有人犯了錯~
我們應該要給他一次機會~
若不給他一個機會告訴他為什麼被關被抓被判刑~
而只是一道死刑命令直接處以死刑那他永遠也不知道他犯了什麼罪孽~


那一而再,再而三殺人的人怎麼辦?他們都不知道做人就不可以殺人嗎?

殺人關了幾年假釋出來(已經給他一次機會了~),出來又再幹掉幾個人~

這種的還要給幾次機會才行成功教化他,把他導向善啊?

用小朋友的犯錯來比喻殺人犯殺人...會不會太不可思議啦

法律是為了平息大多數人的怒氣和維持社會合諧共識而產生的,我想並不是只為了導人向善而存在,否則就不需要有宗教了。
http://blog.sina.com.tw/popodiary/

bobbytsi wrote:
不知道這樣發文可不可...(恕刪)

老話一句
讚成死刑存在

吳院長 wrote:
我支持廢死!!!
法律存在的原因是導人向善~
而不是完全絕對的懲罰犯罪者~
法律乃最低標準之道德倫理規範~
犯罪者也有權力予以改善之機會~
如同一個小朋友一樣犯了錯還是要給他一次機會悔改~
除非是再犯否則人人應有一次改過向善的機會~
法律的存在不是要以懲罰人民而設~
目的是要規範人民~
但而今有人犯了錯~
我們應該要給他一次機會~
若不給他一個機會告訴他為什麼被關被抓被判刑~
而只是一道死刑命令直接處以死刑那他永遠也不知道他犯了什麼罪孽~...(恕刪)


那請把你的偉大理想建立在自己身上!
這種想法跟別人家的孩子死不完有什麼不一樣??
更何況,
現今的法律已經很寬鬆了,
至少在這十幾年間,
我沒有看過除了因殺人,罪行惡大,罪無可恕的人被判過死刑!
就連害數百、數千人的販毒、製造毒品都沒有!
大燕麥片吃起來都黏黏稠稠、沒有味道:(
bobbytsi wrote:
不知道這樣發文可不可...(恕刪)

廢死就廢死吧~已經不想再說了~要廢就廢吧~
頂多以後人人都拿把槍上街吧~
chiang:加減點一下啦,不然最近要買server,總價快5百多萬,貴到想罵髒話.......

吳院長 wrote:
若不給他一個機會告訴他為什麼被關被抓被判刑~
而只是一道死刑命令直接處以死刑那他永遠也不知道他犯了什麼罪孽~(恕刪)



不知道,那他從小到大都在做什麼~
沒受教育嗎~
沒接觸過宗教嗎~

那這種人還是砍掉重練的好~
留在世上,也只是危害社會~







牛頓:「我能算出天體運行的軌道,卻算不出人性的貪婪。」
吳院長 wrote:
我支持廢死!!!
法律存在的原因是導人向善~
而不是完全絕對的懲罰犯罪者~
法律乃最低標準之道德倫理規範~
犯罪者也有權力予以改善之機會~
如同一個小朋友一樣犯了錯還是要給他一次機會悔改~
除非是再犯否則人人應有一次改過向善的機會~
法律的存在不是要以懲罰人民而設~
目的是要規範人民~
但而今有人犯了錯~
我們應該要給他一次機會~
若不給他一個機會告訴他為什麼被關被抓被判刑~
而只是一道死刑命令直接處以死刑那他永遠也不知道他犯了什麼罪孽~

我不相信在文明社會中犯到死刑的人會不知道他犯了什麼罪孽
除非他在文明社會中還能一生與世隔絕,與世接觸之後才犯了罪
不然這種說法跟死刑犯的脫罪之詞有什麼差別

台灣法律很寬鬆了,判到死刑的都是罪大惡極的
就算死刑犯最後真心悔改,那很好啊,他可以上天堂,上帝應該會接受他,但他還是該死
如果死刑犯最後真心悔改,以他已經被判到死刑的罪行來說,那他應該也會選擇欣然就死,以安慰受害人,而不會是什麼狗屁的改過向善
lsktn8603 wrote:
前些日子 不是有個女演員 也是廢死聯盟集團成員嗎...

當她被講到 她是第三者 並生下其一女的事 被po來講

自己不是哭的半死 求人放過她...這是她的痛處...

這種事她都受不了了 那受害者家屬呢...

此人現在在選議員中 xdd

...(恕刪)


你的資訊有誤喔
此人乃應曉薇
她雖然一再強調她在監獄當志工輔導死刑犯的經歷
但立場一直是堅定的支持死刑
應曉薇認為就連她當志工這麼久的經歷,都覺得有些人該死,必須死,非死不可無藥可救
而廢死的從來沒來過監獄了解過這些變態,卻老是夸夸其談的討論原諒這些人
令她覺得非常憤怒===>同一個節目上,另一位志工牧師也是這樣認為

HappyDavid wrote:
要不要原諒兇手只有被...(恕刪)

  太贊成大大的說法了.. +1000

阿泥1852 wrote:
我可以支持廢死但是重...(恕刪)

+1,而且哪裡犯罪或侵犯到受害者哪裡就鞭哪邊....

workcool wrote:
跟「官」說這麼多都沒用

我剛寫信去了

只寫了一句

「你們繼續玩廢死,我家的六票以後所有的選舉絕對都不選貴黨推出的所有候選人,並會持續向親朋好友宣導貴黨此項政策之影響,並預祝貴黨往後所有選舉全軍覆沒..」

這句話他們才會怕...

你看他們是要選票還是要推啥廢死?


你這樣做太不上道了..

起碼也留個信箱讓大家可以跟進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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