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k7422 wrote:
我支持零體罰,

反正我的小孩以後一律配帶錄音筆,

跟教師之間的糾紛一律以法律解決,

反正當老師的自己行為不違反道德的話何必怕法律呢?對吧?
)


到時是否這位人兄會說"我的小孩很乖,一定是老師的錯"
等到小孩殺人放火時在一律以法律解決?
這樣有比較好?
luc wrote:
孟子講過:
君視臣如草芥 則臣視君如寇讎
你用防賊的態度看別人
別人也是用同樣的心態防你!

)

good job


到時候它的money可能要流失(補習班在等它們)
等到它小孩30歲之後還會跟它要money
因為又多一個敗兒

Sunnision wrote:
剛剛收E-mail看...(恕刪)


>>史英先生,因為人本主張學生不可以打罵、不可以管教、不可以處罰


這句話是誤導啦!!

把不可體罰 誤導名為 不可以打罵、不可以管教、不可以處罰






yes_arthur wrote:
>>史英先生,因為人本主張學生不可以打罵、不可以管教、不可以處罰
這句話是誤導啦!!
把不可體罰 誤導名為 不可以打罵、不可以管教、不可以處罰


問題在於是誰被誤導?
被誤導的人通通都沒有理性、都認同誤導?? (眾人皆醉??)
還有誰誤導誰???
真的有這樣的狀況造成,難道不應該好好說明????
這只是一個真的很無助的老師所寫的心聲,看倌們認為這已經是事實的全貌還是只是冰山一角?
實踐是檢驗真理的唯一標準

請史先生和馮小姐接受"八德國中之試驗"
讓你們的理論有實踐之處所
看看象牙塔內的理論是否禁的起現實世界的考驗

如果你們有自知之明
不敢接受檢驗
那請你們回去好好搞你們那貴族的森林小學
關在自己的小眾世界裡"自我感覺良好"就好了
別出來亂傳播一些歪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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