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又來了~男拒盤查落跑警開槍逮人惹爭議


警察本來就不能這麼做了

就像警察也不能任意就可以進入他人的住宅處

可不可疑全憑自由心證..那我也可以懷疑你家有違禁品而直接去你家搜..不讓人進去就攻堅

如果自由心證可以..那麼警察每一個人的住宅隨時都可以進去搜..只要他想到

各位知道早期管區的怎麼在管區內收八大行業的禮..就是人民付予警察的權限他們拿來濫用

如果拒隨意盤查就可開槍..那麼可以在各大路口架起50機槍..因為一堆交通違規攔檢不停的

各位可以去看沒戴安全帽違規攔檢沒停的有多少警察去追的

就因沒戴安全帽就可開隨意槍射殺..比中共還可惡

xx

開槍就等同直接射殺之意..只是對方有沒有死而已

這是都市不是游擊戰區

參考

鮑魚惡魔果實 wrote:
警察本來就不能這麼做...(恕刪)


公共場所警察本來就有權利做臨檢

你提的是私人住宅 是需要搜索票才能進去的


心裡有鬼跑掉拒絕盤查等於妨礙公務 警察當作是準現行犯或是現行犯來逮捕

逮捕方式就因人而異了

chiang:正經一點,那些亂七八糟的你跟你同事私下聊吧,如果太過頭你就準備提前放年假了

喬丹大帝 wrote:

拒盤查逃跑
沒問題...(恕刪)

低能記者!不意外
這記者都說行跡可疑才盤查

那警察以後都不要盤查或設路撿了


結論:開得好啊!
支持那警察開槍

認真警察

白癡記者
看到那麼多的回覆
我發現......台灣若是演變成警察國家
應該樓上的很多人會大聲叫好吧?

不是討厭極左的人就一定要去支持極右
不喜歡共產黨並不代表就要支持法西斯

很多人說到美國警察執法
不過要是在美國
警察從背後對著手上沒有武器的人開槍
你看那警察要不要吃牢飯........
真是藉口一堆

心情不好 情緒不爽.....

憑甚麼老是要大眾去里體諒私人的情緒?

支持警察開槍+1

白爛記者+1

打的好+1000000000000
結論:開得好啊!
鮑魚惡魔果實 wrote:
警察本來就不能這麼做...(恕刪)
♂Steve♂ Life is an Adventure !!

喬丹大帝 wrote:
拒盤查逃跑沒問題才有...(恕刪)


記者,連妓者也不如~

D下情人 wrote:
心裡有鬼跑掉拒絕盤查等於妨礙公務 警察當作是準現行犯或是現行犯來逮捕


這段指的應該是有核准的臨檢勤務..包括主管單位核發的臨檢盤查表..還有主管在外設立的中心..等

在釋憲後..臨檢勤務已經不是之前(蔣公)時代的隨興隨意..警察已經是人民的保母而非警察大人

xx

大大提的釋憲很好..這也是知道憲法是我們最後的保障

很多人都不懂得主張..還有不知道憲法是幹什麼的..總以為憲法是訂出來管理處罰人民用的

熟不知..憲法是這片土地上所有人共同簽訂的一份公約..這份公約意涵著這社會不是那個團體說了算

所以在沒釋憲前很多人都不知道自己被某些人欺壓了..還認為理所當然

因此憲法是用來箝制政府的不當權力..竟然有人還不相信

【 沒辦法..愚民政策實行太久了..被這所謂從大島轉進來小島的政府 】

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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