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ruits0800 wrote:※ 因為沒有垃圾桶,所以我可以亂丟垃圾?我還是主張不要帶自己的包包進去! 這個比喻真的很鳥,這跟丟垃圾有什麼關係??因為沒有置物櫃,所以我隨身攜帶包包,這有什麼問題??保全哪來的權力可以搜包包?保全可以凌駕法律之上??
howardmai wrote:我不是贊同COSTC...(恕刪) 這不過是"以其人之道,還治其人之身"而已,沒那麼嚴重,既然店家在沒有明確證據情況下亦無確認有任何商品遺失,卻要求檢查顧客的包包又沒查出,那麼反過來被檢查的顧客要求對碰過包包的職員搜身(碰過包包是明確事實),以確認有無私人物品被拿走,這也是很合理的吧! 或許這樣於事無補,不過至少氣也消大半去了!
PHILOSOMA wrote:先從結論開始說:我認...(恕刪) 我都錢帶著老婆拉著兩手空空進大賣場所以沒有此問題話說...可能是你包包太大,他們才會檢查啦而且沒做虧心事幹嘛怕人檢查?另外又不是啥天大事件,有必要跟自己過不去嗎?你在這裡生氣他們又不會痛
galant0157 wrote:賣場有賣場的規定,工作人員也告知了,工作人員也抱歉了,東西也給你退了,有點得理不饒人. 有另一篇類似文章,當事人是個媽媽,賣場是家樂福媽媽也被看了包包,但過程也不舒服媽媽直接問主管我打一巴掌再跟你說抱歉也OK嗎?相信你也會同意被把一巴掌在被說對不起吧樓主覺的不舒服的地方是賣場人員動手去翻他的東西而且講難聽一點這動作很容易栽贓別人....
badday wrote:而且沒做虧心事幹嘛怕人檢查?...(恕刪) 真是奇怪的想法...而有這種想法的人還不在少數...樓主並沒有怕人家檢查,只是被檢查的方式讓他感覺到受辱況且,有沒有做壞事跟有沒有權利被搜查根本就是兩回事好嗎?不然警方搜索幹麻要有搜索票? 直接進你家不就好,反正你又沒作虧心事...
coolcut wrote:保全哪來的權力可以搜包包?保全可以凌駕法律之上?? 法律的目地應該是讓社會"整體"更順暢的運行,當某件不合理的事發生=>尋求法律是否能讓事情變的合理,而現在的台灣,合不合理先放一邊,當某件讓我不爽的事發生=>尋求法律是否能讓我感覺爽一點到現在第五頁了,沒幾個人在談合理的制度該怎麼設計,每個人都在強調自已的感覺好不好、自己不爽就要別人出來跟自已解釋,法律變成知法人的私人器具,個人的主觀感覺為先,就算明知某件事合理,只要我感覺不好,也要找個法條搞你一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