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益]綠卡有過期的疑慮嗎???


yen36 wrote:



http://zh.wikipedia.org/wiki/%E6%96%87%E9%AD%AF%E5%BD%AC

見內文
基本上上面那個講的也不準
應該是case by case
沒有理由只要離開美國超過一年那等於是自動放棄綠卡
不離開6個月是為了考公民不是會被沒收綠卡

考公民條件

以下是歸化成為美國公民所需的條件。
在申請入籍之前﹐您必需一直在美國居住過一段時間﹐必需在美國當地移民局的一個所屬區域居住。

如果您至少18歲﹐並且獲得綠卡身分的時間滿五年﹐在這期間離開美國的時間沒有超過6個月

如果您至少18歲﹐目前已和美國公民結婚並生活在一起滿三年﹐在這期間離開美國的時間沒有超過6個月。您的配偶須為美國公民至少已經3年。

如果您是通過政治庇護獲得綠卡﹐通常您的綠卡上顯示的“Resident Since”的時間(何時開始在美國居住)會比您實際拿到綠卡的時間提早一年﹐應該從您綠卡上的“Resident Since”的日期算起﹐滿4年9個月就可以申請入籍了。

我是美國公民,有過綠卡。我來回答。

綠卡會過期(綠卡上面有有效日期),但是你的綠卡身分 *不會* 自動失效的
就像身分證會過期,可是公民身分還在一樣

如果違反了拿綠卡的規定(像版主這樣離境超過6個月又沒申請回美證),進海關的時候海關一定會刁你,只要你沒有正當理由就有可能當場沒收綠卡。然後很嚴重的話之後移民局會通知說你的綠卡失效

簡單來說,在移民局正式公文宣判說你的綠卡失效之前,你的綠卡都是有效的

海關主要是以主觀意識看你有沒有誠意住美國。我阿姨拿綠卡回台灣2年也沒辦回美證,後來回美國時跟海關解釋說在美國有房子小孩,是因為台灣長輩生病才離境那麼久,海關一樣讓她過。也有聽說過綠卡被海關沒收後請律師寫一封信給移民局之後就還回來。版主如果要保險的話最好是求助熟悉美國移民法(或是跟海關關係良好)的律師替你打點。

所以,馬英九說綠卡會自動失效是唬爛的。就算真的失效,他的美國公民女兒幫他重新申請綠卡6個月就可以再次拿到,那6個月還可以來美國等。還有,美國出身的小孩必須要父母去替小孩申請護照才會有美國人證明(更正),也可以不申請直接放棄回台灣當台灣人,並不是像馬說的女兒當美國人是她們自己的決定。

我們小老百姓因為求學工作為了生活辦綠卡還有理由,身為國家領導人有這種隨時落跑的退路就觀感很差了。 ^^
有人惱羞成怒了喔....開始人身攻擊了....

順便問一下,我的駕照有過期的疑慮嗎?
過期了資格還在重辦就好,還是喪失資格要重考
駕照 過期了資格還在重辦就好
應該是這樣吧
綠卡過期哪有像鄉民講的重辦就O.K ..

那麼那些每年花十幾萬當空中飛人美台兩地跑的人豈不是阿呆 ~~~


不必每年回美國就可以保有綠卡資格 ? 這種話騙騙鄉下人或學生仔還差不多 ...

本來就廢紙一張了~~還能拿出來炒~~厲害啦~~人家有口批手拿的本事~~我們沒有啦~~

人不需要那麼需為~不喜歡他就說不喜歡他~因為不喜歡所以看什麼都不順眼都是錯的~~那ok那是你的自由~~不要牽拖東牽拖西~連基本的邏輯也要扭曲~~
呵呵,幾位立場鮮明的政治咖老面孔出現囉!!!

趁進回收桶前先來簽個到
墨菲定律---別試圖教豬唱歌,這樣不但不會有結果,還會惹豬不高興...

rin2775 wrote:
所以,馬英九說綠卡會自動失效是唬爛的。就算真的失效,他的美國公民女兒幫他重新申請綠卡6個月就可以再次拿到,那6個月還可以來美國等。還有,美國出身的小孩必須要父母去替小孩辦入籍手續才會變成美國人,並不是像馬說的女兒當美國人是她們自己的決定。...(恕刪)



聽你在胡說八道
馬的小孩在美國出生
一生下來就有出生證明
本來就是美國人
連綠卡都不用辦
只要憑出生證明去辦美國護照
這是爸媽唯一要做的

只有綠卡的父母親
通過公民考試後
如果小朋友還在18歲以下
可以免考試免宣誓(可以省$$$$)入籍成公民
唯一父母親要替小朋友做的是申請美國護照
來證明他們是美國公民

馬英九要替小朋友申請的是
中華民國公民

不知道不清楚就別在這鬼扯
還扯上政治




我們家有切身經驗

首先要先說明,美國綠卡為美國永久居留權,但是不得離開美國境內連續183天(即半年)

當初我媽因為外公生病、往生,接著我媽自己也生病、養病
所以等到他再次拿綠卡入境美國時,離上次出境美國,已經是一年多的時間
移民局的海關人員有問理由,為何這麼久沒入境
我媽就老實跟海關人員說
結果就...蓋了章,照樣入境....
綠卡繼續有效

所以是否會自動失效
其實要看當時負責的海關人員想不想讓你入境吧!!

話說...
我也三年沒回去了
不知道我的綠卡還有沒有效???

沒事來看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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