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消撞斷腿 消防局長:警方該負責新北市女警消賴文莉執勤時遭酒駕撞斷腿,警方第一時間未善盡周邊警戒之責,事後又涉嫌瀆職縱放嫌犯;消防局長也在議員逼問下鬆口表示,「警方該負責」。還算是有 guts 的消防局長.....
大大說得好~~讓我想起國父的孫女 孫穗芬女仕因為孫穗芬女仕出車禍時因為坐在汽車後座未繫安全帶,引起修法要求汽車後座乘客強制繫安全帶法規輿論。2011年3月10日中華民國行政院會通過《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修正草案,增訂小型汽車後座乘客應強制繫安全帶規定, 被稱為「孫穗芬條款」所以哪天有達官貴人因為酒駕而出人命時~才有機會變成條款~~在這之前...只能保佑不要遇上遇到酒駕的駕駛!!對了~~為什麼抽菸要健康捐??酒類不用呢??這我想不透??抽菸又不會讓人死於非命!!酒類卻會!!
Bravo4freedom wrote:消防局長也在議員逼問下鬆口表示,「警方該負責」。還算是有 guts 的消防局長..... 三重警察的確該負責看那影片,光是一個刺青的 現場說兩句三重警察就很害怕了.........就可以不用酒側回家那黑衣服的一定來頭不小......警察都不敢怎麼樣搞不好他是臥底的三重警察不該負責那要做什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