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iabloIII wrote:
顏清標不是有說過
你想懂法律
被抓去關就會了
他說被關的時候讀通了刑事訴訟法
god.......(恕刪)
所以以後要製作消波塊時
製作越多,關得越短..
是這個意思嗎?
sfj wrote:
應該不對.....最...(恕刪)
DiabloIII wrote:
五、宣告多數有期徒刑者,於各刑中之最長期以上(1),各刑合併之刑期以下(2)
,定其刑期。但不得逾三十年。
vul3vm4 wrote:
表面上是一罪一罰
但是靠這條
講白了就是法定刑期判最重的那一條為最低底限...最多30年...



tim901 wrote:
台灣現在的法律
應該是犯一起強姦案,與犯100次刑期一樣...(恕刪)
杏仁8066 wrote:
、宣告多數有期徒刑者,於各刑中之最長期以上,各刑合併之刑期以下
,定其刑期。但不得逾三十年。
......
有懂這件事的大大可以解釋這問題嗎???這己經低於.各刑中最長五年的刑期了....(恕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