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婆 跟公司要求離職,竟被要求交接半年才能走


lanewgo wrote:
直接檢舉 無勞健保讓...(恕刪)


1. 先預告老闆,三十天後會離職(EMAIL/簡訊/存證信函留下證據)
2. 三十天後就不用去上班,直接去勞工局檢舉他沒勞健保
3. 檢舉並追討八年來所有的加班費,以及年假(折現)
4. 店裡消防合格嗎?

雖然說人賤自有天收,但不知等到何年何月
這年頭一定要靠自己!

zakk456jp wrote:
也有一層朋友關係。...(恕刪)

朋友會凹你???

你確定對方有把你老婆當朋友?
誰可以告訴我 這種吃人夠夠的老闆 有哪一點資格可以當你老婆的朋友????


HP153 wrote:
讓她懷孕你說如何?...(恕刪)

那也是要9個月之後才能請產

直接在衣服下面灌氣球不知道會不會比較快...
直接不要去上班搞個失蹤就好了啊~
反正沒勞健保,等於沒有在這家公司上班的記錄與證據
雇主根本無法告你太太....
如果念在「朋友」情誼,不去告就很好了,但要保護自己啊~

zakk456jp wrote:
老婆從事服務業,作了...(恕刪)

如果你心疼老婆,也不想她跟老闆撕破臉
那你就直接打個電話給老闆
直接表明你不能接受這種做法
資方有任何違反勞基法的部份你都會去勞委會檢舉
壞人由你來當

心疼不只要用嘴巴說,也要用行動表示!!

afu76519 wrote:
那也是要9個月之後才...(恕刪)


我老婆想要懷孕 我得去幫她的忙

男生請假就方便多了 XD
反正也沒加勞保
管他要交接多久
就算好心的給他交接一個月
也仁至義盡了
還要怎樣?

zakk456jp wrote:
老婆從事服務業,作了...(恕刪)

朋友就該互相,問題老闆根本沒有互相完全是他自己享受,想要好聚好散用勞基法一個月否則用告的就難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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