唉~復康巴士應該是有補助的2.服務費用◦一般費率:比照臺北市之計程車費率之3分之1計算,小數點以下無條件進位。◦共乘費率:為鼓勵乘客共乘,每車內裝設有2部計程錶,其作業方式如下:1. 有共乘者皆儘量以順路共乘。2. 對於共乘雙方而言,該共乘趟次全程皆屬共乘優惠里程,以66%優惠計之。◦其他:過路費由乘客自付,乘客可於下車時向駕駛員索取收據。用比較少的費用提供他們方便我也覺得這個身障者會害到所有的身障者~
說真的,告伊甸基金會及求償4千多萬只能說律師太瞎, 要慎選律師呀!每天車禍受傷的那麼多, 價錢法官自己會算如同蘋果裡律師說的這情況很少超過30萬的不是開高價就會拿比較多何況去告個公益基金會要考慮法官觀感和社會觀感法官也會考慮社會觀感開高價就能拿比較多的話,就開400億好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