kantinger wrote:
那執行法律業務有過失 或 簽財報差一個零 有關係嗎?
砂石車壓力夠大吧 能除嗎?...(恕刪)
我想大家可能沒搞懂除罪化的意思吧....並不是真有過失也會沒事
拜託...病人治療好壞算是醫師與醫療團隊的業績與功勳吧..以開刀為例,誰會願意自己手中開一個死一個?? 或是因為過失造成醫療失敗??
我覺得很大的問題在於
疾病與醫療本身佔有的不確定性,跟一般的過失傷害/過失致死本質有些出入
這不是壓力大小的問題,而是面對的事件本質不同
拿到同一個天平來看....想當然爾五大皆空......
不過我覺得這也不重要
個人看起來
反對除罪化的理由就跟藥價黑洞一樣,很高成分都是醫療專業污名化的假議題......
kantinger wrote:
法律上有這看正常不正...(恕刪)
讓我不懂的是,就算鑑定無疏失,法官也可以認定敗訴....
簡單引用hwkuo引用洪浩雲醫師的一段話:
公聽會....
還有一點,這些法律人都認為「現行的法律偏向醫療人員」!?請大家去找2012年六月份的「台灣醫界」雜誌,第31頁有提到一些很好玩的數據:關於醫療訴訟,「民眾約25%勝訴」,「僅約2-3%的醫療疏失訴諸法庭」,「僅17%的醫療訴訟涉及醫療疏失」....如果這些數據是對的,那就超好笑了,我們可以想像大部分的醫療疏失所引發的醫療糾紛都被和解了,但是沒有和解的真的提到法庭上的案子,只有17%是真的有疏失?然後居然還有25%的民眾勝訴?我們假設法官是明察秋毫的,17%有疏失的全都讓病人贏,那中間還有差8%的勝訴是怎樣?沒有疏失但是病人還是贏了?
這交給專業的法律人跟醫療人來解說吧~~~
這種狀況那當然五大皆空囉....
因為醫療走向會變成追求無過失,而不是有療效的防衛醫療...
這種狀況反正醫院還是有機會可以爽爽賺
您說這是品質提升還是下降? 是有病要求診的病人得益嗎? 我還真搞不清楚....但我蠻擔心的就是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