認真就輸了…感謝大家開導!

我是有遇過在朋友fb留言,竟然被她老公誤認跟他有一腿,而那個朋友長期住在國外,遠在幾千公里之外,莫名其妙要我去跟她老公解釋,這哪招
後來那個朋友只好默默的退出我的好友,不懂點在哪裡

隨便的藍 wrote:
白目兩個字就違法了....(恕刪)


判決是沒有違法 .

只是比較難聽罷了 .

可以說得更委婉 : 搞不清楚狀況
.
最近一次停權時間-->說明:您已被停權至2010-09-04 。 累計停權次數-->10次

Edward Kuo wrote:
昨天一整天都十分不高...(恕刪)


要取暖嗎 那我的回應是 寫這樣留言的人 自己白目不知道而已 何必計較
況且 樓主跟對方也沒交集 不在聯絡就好

01說法 那之後會有三聯單開箱文嗎?

網路常常是情緒抒發的管道 心中想的 沒經過到哪 就會寫出來 這是常見的事情 就別太在意
網路名言 認真就輸了
理性判斷 不然喝杯紅茶 淡定一下
我來模仿一下好了。
早就說不要用FB了,網頁搞得又爛又佔資源。動不動還一堆怪人在上面。
一堆光怪陸離的怪事整天再發生。

沒FB,世界多美好~

一笑置之吧。
Edward Kuo wrote:
我很感動同學愛夫心切,不斷向我道歉,但平白受辱實在忍不下去…
...(恕刪)


我聽說,道歉時要露出..甚麼..是常識吧??
這句話我一時忘了完整的句子,請樓下幫忙補充



其實你大可一笑置之,不必跟這種人一般見識
Edward Kuo wrote:

我很感動同學愛夫心切,不斷向我道歉,但平白受辱實在忍不下去…
但是顧及交情又只能默默承受....請大家給我建議或開導小弟一 下,謝謝!

後記:感謝眾網友回覆意見,小弟太認真了,實在汗顏!
就當這次當了呂洞賓一次,一笑置之囉!...(恕刪)


Never mind!
這種人不用理他啦,在FB不必跟他吵,黑掉就好了。
bakafish wrote:
應該是沒有曾經有過判...(恕刪)


jiuanwenbaobai wrote:
判決是沒有違法 . ...(恕刪)


大家討論一下
如果罵對方共產黨三個字
你們覺得會不會被罰?

multimdu wrote:
職業跟有沒有水準是兩碼子事,當老師的有些比禽獸還不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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