邁向幸福 wrote:
苗栗縣國慶煙火... 煙火在美 比不過景氣燈號變紅...
煙火的錢,來至於納稅人的錢...
政府是否還記得,您的國民曾經繳稅了,現在卻失業了,景氣又變差了,輔助給他們是不是會比放煙火還要更值得"尊敬"。
煙火在美,也只能曇花一現......
人民的窮,卻不是一朝一夕能解決...
國慶了,放煙火會覺得很正常,但是現在民生...
是不是應該先顧好人民再去放煙火慶祝嗎 ?
很多事情心意比較重要吧...
國慶不放煙火而發佈經費將輔助低收入戶學生的營養午餐,我相信更多會鼓掌叫好...
雖然已經放完了,才說這些... 但是我覺得政府應該先替人民想到吧...!
我是苗栗人 不去看煙火的 (請勿砲看完才說廢話)
希望回文 無政治味道...
你是苗栗人
你要不要回顧去年鹿港的煙火??
不要只批評自己家鄉
劉縣長是有點好大喜功
但以活動來說
已經比去年辦得好多了
去年去鹿港看的那才叫哭爸
邁向幸福 wrote:
觀光收入創下60億....
賺的錢也是其他縣市的人 (來看煙火的...)
還是賺攤販的錢??
重點是怎麼賺都是台灣人的錢 =____= 又不是國外觀光客的....
景氣會變燈號嗎? 如果真的變了,我相信是台灣人自己掏錢出來讓他閃一下...
之前燈會攤販租地有多貴 搜尋一下吧 (我印象中好像有六位數....)
是不是只要連任了 都會有類似的事情...暈倒
以縣府的角度
他只要讓苗栗縣能多賺外縣市的錢就好
要賺外國人的錢 那不是他的責任
請問
縣府開放設攤不跟攤販收錢那要跟誰收???
他藉活動吸引外縣市的人進入苗栗消費
出發點有何不妥?

請原諒小弟理解力實在太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