惡質的同事.讓我感覺勞基法也很惡質

蜜糖橘子 wrote:




這種狀況九成你是看不懂我的敘述.
每天工作八小時.週休二日.
月薪25000含勞健保.獎金另計.
年假滿一年7日.
上班打卡下班打卡.

請問大大這樣是否符合勞基法?

另外.
我所陳述的離職同事.
遲到.工作未完成.
曠職.未依照勞基法規定的辭職告知時間.
以上事項要依照您列出來的哪一點處理?

主管人好.不代表有什麼把柄之類的.
01大概就像這樣的人太多了.
用自己的遭遇套在人的身上....(恕刪)
(雇主無須預告即得終止勞動契約之情形)
勞工有左列情形之一者,雇主得不經預告終止契約:
一、於訂立勞動契約時為虛偽意思表示,使雇主誤信而有受損害之虞者。
二、對於雇主、雇主家屬、雇主代理人或其他共同工作之勞工,實施暴行
或有重大侮辱之行為者。
三、受有期徒刑以上刑之宣告確定,而未諭知緩刑或未准易科罰金者。
四、違反勞動契約或工作規則,情節重大者。
五、故意損耗機器、工具、原料、產品,或其他雇主所有物品,或故意洩
漏雇主技術上、營業上之秘密,致雇主受有損害者。
六、無正當理由繼續曠工三日,或一個月內曠工達六日者。
雇主依前項第一款、第二款及第四款至第六款規定終止契約者,應自知悉
其情形之日起,三十日內為之

第四和第六就可以資遣了

0924423 wrote:
太好笑了公司多賺也不...(恕刪)


每個老闆都希望能幫公司賺錢的人能繼續留在公司

所以~公司有賺錢但不分給你~只有一個原因

就是~這薪水給你~你接受就做~不接受歡迎離職

在領薪階段~只有老闆認為你是人才~你才是人才

太多自我感覺良好的人~

老闆賺錢...為什麼一定要分你?

不能接受不分你...你可以走啊?

這事實每個人都知道~但不敢面對的人很多

這類人大都只會"張"~公司賺錢~為什麼不分我!!
小書書 wrote:
我說的只是陳述事實就好

誰叫你加油添醋

公司今年年底才開除一個員工

因為有廠商向公司高層報料他要求廠商賄賂

聽說證據都有了

就像林益世一樣一槍斃命

結果鬧到別部門的都知道

被開除如果你去面試

我不相信對方主管不會打聽你


法律是保障懂法的人, 不是你覺得對或是職場慣例或公司規定就一定對. 據我的了解....

別人告你散佈對他不利的言論, 你首先要舉證你說的"全部皆為事實", 萬一你舉證不全, 照樣敗訴.
例如你說某人曠職,會拿走公司文具兩件事, 但你只能拿出上下班紀錄, 卻拿不出偷竊的證據, 那就敗訴.

然後, 就算你能拿出全部事證, 但是你無法舉證該員工的行為與公共利益有關, 那你就無法證明把資訊
散布出去的動機是合理善良的. 若是法官認定曠職的嚴重性不達公共利益的程度(這是法官的自由心證),
你很可能敗訴.

我不是法律專家, 但是有聽過一些例子後, 體會到如果你不知道對方會如何解讀你的話, 最好還是保守一點.
像你們公司的狀況, 還可以說是因為管理需要, 必需要做訊息的交流而免責. 但如果一個你不認識的人打電話來問, 那你又沒領人家的薪水, 也不知道對方的背景, 那講話還是要小心. 免得被有心人錄音, 讓自己惹上麻煩..




傑克8960 wrote:
每個老闆都希望能幫公...(恕刪)



之前某汽車代理商的老闆似乎不適用這種說法??

有錢辦舖張的孫女喜宴
沒錢支付員工薪水??

大傻II wrote:
(雇主無須預告即得終...(恕刪)


請教個問題....

四、違反勞動契約或工作規則,情節重大者。

工作合約內容可否制定遲到..工作未完成等事項列為終止合約的項目呢?
那會不會與勞基法牴觸?

六、無正當理由繼續曠工三日,或一個月內曠工達六日者。

對於曠職這種嚴重的事情..有更快速的處理方法嗎?(除了資遣)
...資遣有很難嗎?
就多付幾個月的費用...請爛人走路....

爛人不走..搞爛其它人的上班心情...
你還得做爛人的事...心情會好?
久了..自己對工作也就做一天混一天....
對整體來說...都是傷害....

過完年...大慨也得找工作了...
爛人不走...我走...可以吧...



換個角度想
你是一個認真打拼的員工卻遇上上班打卡制,下班責任制,加班不給加班費的鳥公司
(有人會說投履歷面試時怎麼不拒絕...徵才訊息或面試會跟你講那麼清楚的公司屈指可數)
有了表現向老闆爭取調薪卻馬上被開除還擺爛不打算給你資遣費
這時候你是不是又要上來PO勞基法根本一點用也沒有?

就照規矩資遣...工作資歷才半年該付的資遣費沒多少
更何況照原文來說他是"自願離職"的
你們不會是找不到人來交接所以硬把他留下來以為也是個人力吧?
他心都不在公司了還留他幹嘛...
不要把一個爛人的表現上綱到勞基法制度有問題OK?
新三民主義:鄉民,公民,庶民
樓主,你該去找法律顧問公司。
01這邊有部份好高騖遠、憤世疾俗的人,被公司壓榨不敢說話只敢上網抒壓,
在他們的想法大概也只有
『賠點錢無所謂』<-- 平常買個東西連幾十元都在比,別人的錢不是錢?
『人早晚要走心都不在幹嘛留下來』<-- 也對啦,早晚要死活著要幹嘛?
『公司一定見不得人所以不敢提告處理等』<-- 自己幻想一套故事情節?

看到資方吃虧心裡就爽爽的,因為被欺壓慣了,把你的公司當成自己的公司幻想。

但是你忘了,這邊被壓榨或是能力不足進不了好公司必須依靠勞基法保護的人很多。
甚至挑三揀四又要高薪工作又沒才能找不到工作的也是有。
你會提出這樣的問題我還蠻敬佩的,一來你們公司應該對你們不錯,
讓你站在勞工的身份幫雇主說話。
當然,如果你搞清楚這些問題之後,你應該也有開業的打算。
學會怎麼預防吧!
這樓確實很多人說〜
給資遣費很難嗎?
也沒多少,給他,讓他快走就好

只能說,錢不是你出,所以說的是風涼話
尤其,有些是故意擺爛
只等公司資遣
錢多錢少是另一回事
那一分錢不是其他努力工作的人賺給公司的
為什麼要付出給這種人
拿來發獎金給認真的員工不很好

就算是老闆,每分錢也都是努力來的

樓主的同事是自己要離職了,被公司多留一段時間!!跟資遣費沒什麼關係吧?

還扯什麼不是你的錢,風涼話什麼的...樓上幾位腦補的很厲害,看來都是當老闆的料

不過希望你們有機會找工作的時候可以跟老闆說:不用管勞基法,你們怎麼凹我都沒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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