沒有人怪消防人員誰都不希望是這樣的結果只是看現場照片如果梯子可以架到左側的4層樓高似乎也可以跨越兩邊當橋雖然這樣爬也很危險但是人命關天的時候Do something 總比 Do nothing好台灣的消防死角何其多總不會希望消防隊每次遇到違停或窄巷就雙手一攤吧不過話說回來用這種非正規的方式救人成了是英雄出意外了算誰的?台灣也算是公僕難為啊
chang578 wrote:所以你的意思是千錯萬錯都是消防隊的錯嗎?...(恕刪) 張雅琴說都是消防隊的錯, 說那是八掌溪翻版不過張雅琴對新竹縣長比較好喔, 紙有罵三分鐘而已如果是胡志強, 那就不會輕易放過了
里斯特 wrote:看完一個想法是...很多人很多意見/想法,講的頭頭是道,好像很專業似的, 跟那些新聞記者/家屬一樣.不在現場,何不尊重現場救災人員的專業....(恕刪) 尊重現場救災人員等15分鐘人被火吞的專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