keypower wrote:用鱷魚和斑馬來形容人,我覺得是犯了邏輯上的謬論人可以互相尊重,但是野生動物行嗎?樓主的比喻只會讓我覺得,上了車你就是隻大鱷魚比我兇比我大我才怕,比我弱的你不滾就別怪我無情了互相尊重????先把自己想成小棉羊再說吧 我覺得人類真的像是 活在水泥塊叢林裡 穿著衣服的動物
barkley小廖 wrote:我覺得很多機車就是愛...(恕刪) 我也覺得很多汽車就是喜歡路邊亂停,紅線、並排也無所謂市區一堆慢車喜歡開中間車道,高速公路又喜歡佔用內側超車道拜託,人家都不違規,為什麼要照你說的騎慢車道?管這麼多,哪一堆違規亂停、跨車道你怎麼不拿出來講?
機車騎沒有禁行機車的內車道 合乎法規 但是汽車就是故意要撞?那行人走斑馬線 自行車走自行車專用道都是合法的檔到了要轉彎的汽車的路 汽車要不要撞?毛治國:『開車的人自以為很了不起,只要我上路,路就是我的,你們擋我的路就是不對,我最大!』哪一天機車也可武裝起來的話 是不是也應該去撞那堆違規停車的汽車路邊亂起步的白目? 不知道路邊哪裡衝出來找死的小鬼+貓狗?亂七八糟的觀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