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弟 不願加入戰火 只願意 把事實告訴大家
今年初 就已經實施 二段左轉 的規定
但是 說實在 政府在相關配套措施 往往都不會做好的情況下 外加 部份民眾 也不會注意相關的法規
大家 都生活在 這片土地那麼久了
其實 也很清楚 在這個地方的生存法則
例如 紅燈右轉 這件事情 包含我在內 有時也會貪圖一時的便利 彎過去再說
加上 警察執法 多少也是 睜一隻眼 閉一隻眼 的狀態
與其 抱怨這次被抓
倒不如想想 之前曾經 犯下多少違規 而沒被抓
所以 真的也沒必要這麼氣
如今的作法 要就找找 相關單位 進行申訴
小弟 建議一下 標題 最好改一下
別刻意用 女警 這個字眼
畢竟 女警 也是警察 換做 是男警
他心情不好一樣是開單
相關條文如下 :
為改善機車行車秩序,促進交通安全,全國各警察局將於元月二十二日起於全國同步執行機車重點違規執法,落實「汽、機車分流」措施,維持車流順暢,保障用路人權益。機車二段式左轉自元月一日至一月十四日為宣導期,一月十五日至一月二十一日為勸導期,重點在改善交通工程設施,提供機車合理使用空間。規範路段(口)汽機車行使路權,改善機車之行進、停等、左轉之行車秩序,機車重點違規執法項目有:
一、騎乘機車未戴安全帽
二、機車不依規定車道行駛
三、機車行駛人行道
四、機車不依規定兩段式左轉
五、機車跨越雙黃線逆向行駛
六、汽車佔用機車停等區
七、汽車不依規定行駛機車專用道或優先道
八、汽車不依規定行駛慢車道
九、機車闖紅燈
十、機車超速
十一、闖單行道(含汽、機車)
十二、超越停止線臨時停車(含汽、機車)
十三、行人穿越道臨時停車(含汽、機車)
十四、併排停車
十五、併排臨時停車
內政部警政署特別呼籲本各地區汽、機車駕駛人配合交通局規劃之路口標誌、標線,採取二段式左轉,機車騎士請在【機車停等區】或【機車待轉區】左轉,以免受罰。尊重「機車」路權,保障用路人安全,共同為全國各地交通盡一份心力,以保障民眾生命財產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