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ackie8 wrote:
樓主請教一下1.你...(恕刪)
之前用國際的,後來用尼康的,都是低價位機。
數位相機有幾個討厭的地方,第一個是不會知道數位相機上麥克風的各頻率響應,像我這裏的高頻音,或是低頻震動音,錄到的跟聽感落差很大。要是還像手機一樣有內建濾雜音的軟體或硬體,會很難錄到音。
我上傳的大多用尼康舊機,用了之後很訝異,所以一直撐著。不知道為什麼這算低階的數位相機卻配置高感度麥克風,連環保案號36008803到場稽查在騎樓大聲一點說「上次不是跟你說了,往裡面衝!」...「依法告發喔」都錄到了....
不過我不敢保證同一個型號不同批生產的,也一樣都會是高感度麥克風,所以型號就不說了。
第二個是數位相機大多沒有時間刻錄功能,照片應該都有,但錄影不一定會有。得要保留原始檔的檔頭時間。(只能剪下貼上或是燒光碟,不能用複製,建立日期會變。)
第三個是錄影時間短,得要一直顧。
我現在是以行車紀錄器接電源供應器為主,鏡頭錄室外行為,主機放室內的噪音計旁,用手機同時錄行車紀錄器螢幕與噪音計。再以尼康舊機為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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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洗車場沒有公休日,春節、大雨、颱風都照常營業。不管有沒有車都會找理由到騎樓以及馬路上噴,遇到親友還會故意調大壓力甚至瞬間洩壓當表演?環保稽查、警察離去後,被檢舉什麼就擴大什麼,非常典型的惡意違規,存續2491天。
環保署公害陳情系統一個住址一天只能舉報一次,從1/1到發文當天02/17,光空氣噴槍噴乾車子就72台,其他還有沒車也拿水槍噴騎樓馬路、洩壓、音量全開的音響跟電視。21次也還是測不到跟勸導後不改善,連故意把洗車廢水與泡沫衝到馬路上後不理的照片跟錄影檔都一起無視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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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個題外話,噪音計這東西,花幾千元或花個卅萬,效果都一樣,環保單位一概否認。什麼全頻、八音度、均能音量、校正、標準局啥的巴啦巴啦的去否定這些資料。就算砸再多錢下去弄個國家認證誤差值0.1%的儀器,環保單位依然還有三個大絕招:
一、儀器再精準,環保單位照樣說你就是沒有檢測人員資格!檢測無效!
二、委請具有檢測人員資格來操作精準的儀器,並且簽證了,也會說這只有數據,看不到噪音源,不能對應。
三、就算檢測再同時錄音錄影,也只會說錄音、錄影檔的聲音可以調大調小,沒有參考能力。
這是無數前輩期望民事訴訟所留下的血淚史。環保單位想要包庇,沒有任何人可以抵抗,環保單位弄再假的資料都可以否定真實。
但是再差的度量衡儀器,都能有比大小的功能,所以噪音計至少是自己的輔助工具,可以自己比對自己是不是遇到包庇事件還不自知。
瞬間音量不用說,看分貝計數字就好。換算均能音量就要注意,分貝是音壓對數後的表示值,不能直接用分貝數加總後平均!要每個值換算回音壓加總後才平均,再算換回分貝,才是均能音量。
找個試算表比較優秀的朋友寫個計算表頁面
分貝換算音壓的式子=10^(分貝欄位/10)*0.00002
音壓轉換分貝的式子=10*LOG(音壓欄位/0.00002)
平時背景聲?噪音源聲?環保稽查測是怎麼測?自己算一算都會很清楚。
我只能趴在後陽台鐵窗上喬角度才照得到
另我要錄的都是在晚上(餐廳下午5點多營業到半夜2~3點)
我原本用手機錄,夜視錄影影像效果雖不錯,但聲音有點失真,錄到的聲音都偏小
很難忠實反映耳朵聽的聲音
所以後來去買了台號稱可收音30米的監視器
結果什麼雜音都收,我要錄的噪音反而錄不清楚(我覺的你的畫面收音還算好)
夜晚時轉為紅外線攝影,畫面就變黑白,也會變得很暗,
若要錄彩色,就要強制打開監視器的燈,因燈光很亮
在昏暗的防火巷就很醒目,這樣別人就知道我在錄影
但這機器惟一好處就是可以在電腦看或在外也可用手機監看
另外我也買了一台噪音計可以即時傳輸監測成果到電腦
可在電腦上把噪音監測成果及監視器畫面同時錄下來
我下次也來改用行車記錄器試試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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環保署的系統,一個地址一天只能檢舉一次
但是可以打1999,只要同一天不是同一個時段
會當作不同陳情案件
(如果你一天打1999多次,只要是不同時段,法規是一天分成三時段,理論上一天最多可以三次,但我沒試過)
環保署的陳情系統處理期限是三天,1999的處理期限是三小時
這是環保局稽查跟我說的
你可以算準時間就可一天檢舉兩次以上
不過我跟你不是同縣市,不知道這規定是否全國都適用
我生了一場病,進出醫院幾次
在家休養期間,發現樓下餐廳的噪音變了,似乎爐子有更換過
以前半夜12點後聲音會小聲點,換這個爐子後半夜時聲音反而變大聲
我又一直去跟環保局檢舉,但環保局一直跟我說找不到噪音源
最後我出現耳鳴及聽力障礙的情形,醫生建議我戴助聽器
我下定決心一定要讓那家餐廳改善,正在思索要如何進行時
發生了武漢肺炎,那家餐廳因生意變差,無力支付房租就停止營業了
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
不知樓主提到的洗車場是否還是有在營業,奉勸一件事,不要花太長時間去解決噪音問題,
要嘛儘快想辦法弄倒他,不然就認輸趕快搬走,時間拖太長下場可能就會跟我一樣,要珍惜自己
以下是題外話,最近家母與里長聊天,里長還一直在數落家母
說那家餐廳老闆從鄉下來都市打拼很辛苦,要賺錢養妻小
你們家幹嘛一直去檢舉餐廳違建及噪音,得饒人處且饒人嘛,忍耐一下嘛,幹嘛什麼都要去爭
我聽了簡直驚呆了
那家餐廳開了十幾年,一個月房租雖十幾二十萬,但生意好得不得了,每天營業都到半夜兩三點(所以我也都被吵到兩三點才能睡)
老闆賺得應該比我還多很多,我還聽力障礙,這輩子大概都要戴助聽器
真是把我氣壞了,就跟家母說,下次碰到里長,就回嗆說人家賺錢比較重要,我的聽力比較不值錢
perrowu wrote:
真的是很討厭!公務人...(恕刪)
最近住處 也是因為一間冷凍海產店 把冷凍櫃壓縮機 穿牆打孔掛在牆
因此跟桃園市環保局來往了一陣子
● 有些不肖的稽察人員 的確會吃案 , 還會引導你是不是指定處所測量
( 就方便他們為製造噪音店家規避掉不合格 )
● 有些不肖的稽察人員 的確會吃案 , 明明沒來 還跟說已經測量過了
● 有些不肖的稽察人員會一直幫店家找事由 , 讓店家好開脫
這其中我自己的心得是 . 因為開了限期改善單後 , 開單的稽察人員變成後面要去追店家
而且是一種 要拜託店家好讓他結案 請儘量幫忙配合的心態
在台灣真的很荒誕 ,
一些環保噪音法令的執行細節 漏洞 讓第一線公務員不鑽漏洞好像是苯蛋
一旦稽察員遇上走武場不講理的違規店家商家 , 稽查員本身就會變成害怕棘手 開始就各種事由
法規漏洞幫店家開脫 ,
這其中看到樓主寫的文 內容有 8 ~ 7分都吻合 ~
根本性的原因之一是
稽查員面對一般營業場所噪音製造者 ,
文的還好 慢慢講講道理 有空有閑來改善
武場的 就頭痛 , 變成一個分水點 ,
稽查員 要麻限期改善單給店家開下去 , 就變成開始要求店家能配合他
( 很多店家當然是根本不甩 )
再來罰單開下去 , 後面又會變成該名負責稽察 又更多事要負責督導該店家配合改善
這種制度造成 完全不改善不配合的噪音案 ,
95% 不是在那種挖土機晚上12點在挖東西崩土聲量的條件下 ,
基本上要被罰到錢 根本是難上加難 百中選一
因為我們台灣的公害法令立法精神是 , "輔導店家製造公害者慢慢改善"
而不是出於維護一般市民的立法精神
就造成恨多荒誕的執法後門
例如 樓主有說過 , 測量點的問題
周界一公尺外 ,經主管機關指定之地點
白話文意思是改裝機車店在樓下拉轉80分貝 , 稽察員可以以機車店門口一公尺處測量 78分貝
也可以跑到 距離機車店 30公尺外巷口測量變成 65分貝 , 違反噪音管制標準第二類日間標準
沒關係 街的對面是第三類管制區 去對面量 62分貝 就合乎 第三類分區日間標準
極端的情形 稽察人員是可以這樣操作的 ,
我個人上星期遇到 要會同稽察人員做第二次複查 , 結果然人沒來 說第二次複查合格
寫市政信箱說稽察人員沒會同 逕自結案 , 結過這是人有來 ,
好巧不巧 凌晨 2點半店家突然現身滋擾稽察人員測量跟我 , 你說巧不巧 ~ 呵呵
2013年的文 到了2024年 台灣的公害執法還是一樣90%都沒變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