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點在於他有沒有悔改吧!
如果他已經悔改了,而且也付了他應付的代價,
為什麼不能給他一個機會呢?

人的心智活動是相當複雜的,
沒有辦法一分為二成好人、壞人,
正常人、殺人魔,
(這種二分法只有在無敵鐵金剛或是科學小飛俠裡頭才有的吧)

或者是我們將所有的受刑人都殺光了,
我們的社會就變成天堂?(因為把所有的壞基因都消滅了啊!)


重點在於他有沒有悔改吧!
如果他已經悔改了,而且也付了他應付的代價,
為什麼不能給他一個機會呢?

人的心智活動是相當複雜的,
沒有辦法一分為二成好人、壞人,
正常人、殺人魔,
(這種二分法只有在無敵鐵金剛或是科學小飛俠裡頭才有的吧)

或者是我們將所有的受刑人都殺光了,
我們的社會就變成天堂?(因為把所有的壞基因都消滅了啊!)
恐懼..來自於無知..

恐懼不是罪..無知也不是罪..
但是..因為恐懼無知而口不擇言..那就是個錯誤..

害怕..人之常情..
你可以選擇遠離..選擇閃避..
但是..當你選擇主動攻擊時..
又怎能說自己心地良善?

接納更生人就是高調?就只能是唬爛?
顯然我們的社會..我們的教育..難窺大同之道..
有種人..自己無法接受..
就誤以為..天下沒人可以接受..

殺人..罪大惡極..其罪當誅..但..或許其情可憫..
殺人的結果只有一種..但殺人的理由千百種..
不是每個殺人的人..都罪無可恕..

近日新聞..少年弒父..與..台大教授命案..
正可藉以做比..

殺人不需要勇氣..只需要衝動..
或許不是心神喪失..是動手的那一瞬間..
徹底失去理智..以致於..釀成大錯..不可挽回..

絕大多數人都有過這樣的經驗..
氣炸了肺..口不擇言..起手動腳..
不是心神喪失..但的確是激動到無法自控..

這裡的網友不知道有多少人進過監獄..
跟那些大家心中懼怕萬分的重刑犯相處過..

個人經驗..
很多不是殺人等重刑犯的混蛋..
會比殺人犯更讓你想把他千刀萬剮..

是否殺過人..似乎不該是我們判斷的唯一指標..

每個人都有權力要不要給更生人機會..
給與不給..都沒有錯..都是人性..

恐懼害怕..是人性使然..
惻隱之心..亦是人性使然..


殺人沒有所謂的應得的懲罰..
因為..殺人者一輩子都必須要承受良心的煎熬..
u9207008 wrote:
假如你的同事或同學是殺人魔用王水融屍被關假釋出獄
你會接納他嗎?你還願意跟他一起上班或上學嗎?
我是不知道別人怎麼想
但我會覺得粉可怕一個變態殺人魔就坐在我旁邊
就算他是女的一樣是阿娘維!鬼阿!救命!恐怖鵝!

我不認為用變態殺人魔來形容她是個好字眼
她是失手殺了情敵,事後異想天開想用王水來湮滅證據
"變態殺人魔"這五個字頂多只有"殺人"兩個字成立

再說
如果真的你的老闆透過面試錄取了她
你能接受又如何,不能接受又如何?
真不能接受,就自己打包走路吧!Who care?
u9207008 wrote:
假如你的同事或同學是...(恕刪)

她是做錯事
也付出代價
只是用殺人魔來形容她不恰當吧…

seagod的慢遊人生 放慢腳步,因為這個世界太美麗... 平平淡淡的生活才是人生最大的冒險!! about.me

byronyen wrote:
重點在於他有沒有悔改...(恕刪)


我不知道悔改的標準是什麼,你知道悔改的標準是什麼嗎?
觀察個五年,十年?還是什麼東西的,就叫做悔改?如果悔改又再犯?

我的意思是,我們不應以悔改為標準,因為「悔改」本身就並不是能夠成為標準的東西。

如果可以,要怎做都好,但是防人之心的確不可無,基本上人會想要讓自己遠離危險也是正常的,不管如何,人不犯我我不犯人,只要他基本上沒有傷害你,自然你也沒有抵抗他的理由。

但我相信的不是唱高調,是用持平的基本態度對待他們,基本上會害怕或者難以接納他們,是人性,我覺得人性這是必然的,也不能阻止,所以一定要注意自己會犯的錯誤,不要重蹈覆轍,真實的人生不是吸毒道個歉就可以繼續出來講自己坐牢經歷的演藝圈,人生是沒有第二次機會的。


踢踢 wrote:
恐懼..來自於無知....(恕刪)


首先,這篇文章裡面到底有誰是要說主動攻擊?我不知道,總之不是我,雖然我贊成漢摩拉比法典,但是別人殺的人說到底與我無關,自然也沒有主動攻擊的問題,別人也沒有發表相似的狀況,他們頂多是害怕。

按照這篇所討論的人選,所以你認為為了搶男人,到達失去理智的狀況把情敵殺死是應該要被原諒的?

大同之道?不,我相信的是種平衡,如果你真的能這麼說,你什麼事情都沒有犯過錯誤嗎?大同境界要路不拾遺、夜不閉戶,但是要達成這樣的標準必須國泰民安,每個人都是有錢且富足,這樣的情況才有可能實現,現在資本主義抬頭的時代是有誰辦的到?戰亂時代有人可以嗎?你願意把你的錢分出來給別人嗎?

即使是社會福利制度如此理想的丹麥,自殺率都是偏高的國家,在現今的地球來說,大同世界只是一個辦不到的理想而已,說理想誰都會,那誰來說現實?被理想害死了是誰要負責,說理想提倡理想的人嗎?

我懷疑的是滿口仁義道德,能夠堅持到最後的人到底是誰?以直報怨才是我提倡的重點。

誰都知道很多重刑犯比殺人犯可憎,但是這又不是這篇文章討論的重點,照你這種說法,世界上只會有一個人很可憎,因為比較法則嘛,「因為」世界上一定有人比這個人更可惡,「所以」到最後這個世界上只有一個人可惡。

現在把題目帶回來,如果我們不講你殺人的結果,單純就因為你殺人,過程為什麼殺人當然很重要,但是你舉的例子請注意真實狀況,而且很多時候事情並不如我們想像中的單純。

我可以告訴你,如果真的是很可惡的話,一定都有比殺人更好的解決方式。現在各種媒介以及申訴管道這麼暢通,你要怎查都可以,即使撕破臉或者是剝奪親權都一定有比殺人或者是失去生命更好的解決方式。如果連這個都不知道,那他們不能說是毫無辦法,因為他們只要想辦法告訴任何人他們的狀況,到最後一定有辦法避免。

當你可以為自己的事情做主的時候,你就已經成年了─並不只是法律上的規定年齡,這種東西只是一個規範而已,重點還是在於自己的心智。

還有,現在這討論串說的是洪曉慧,麻煩你不要扯遠,這樣很難溝通,因為你都拿別的殺人案例子來反應別人在說明洪曉慧這個案件的問題,完全不一樣要怎麼比?

唱高調和大同世界可以,但是請不要就因為這樣子說別人錯誤或無知,這是很不禮貌的行為。
http://blog.pixnet.net/erickaa
u9207008 wrote:
假如你的同事或同學是...(恕刪)


樓主的心態或許需要矯正一下
撥個時間到各矯正機關參觀參觀如何??

我目前在矯正機關服役
每天上班 要面對2千多位受刑人
我也不會因為某位同學是犯了某某罪而被關 就特別害怕之類的

關懷更生人 社會多溫情
赫蘿好萌啊
他確實已經悔改,無庸置疑,樓主這樣的心態實在過於偏激
你可以避開他,遠離他,甚至在心理排斥
但是你現在在網站上直接稱他為殺人魔,我覺得你的心態很恐怖

讓我不禁推測你在現實生活中是怎樣的人

他已經坐了10年的牢, 也賠償金2500萬,已經受到逞罰了,他並不是強姦犯,煙毒犯,這種很容易在犯的罪犯
而且他終其一生,都要受到別人異樣的眼光,甚至是用超高標準的道德來看他(就像現在,他還沒做什麼事,就已經被樓主這樣攻擊)我想他可能連生個氣,發個怒,別人都會將他過去所犯的殺人罪,再次扣在他身上

Dindo
請不要偏離主題,也不要講一些似是而非的觀念,什麼大同思想,……現在沒人跟你講這些東西
即使是社會福利制度如此理想的丹麥,自殺率都是偏高的國家,在現今的地球來說,大同世界只是一個辦不到的理想而已,說理想誰都會,那誰來說現實?被理想害死了是誰要負責,說理想提倡理想的人嗎?
請不要偏離主題,也不要講一些似是而非的觀念,

我懷疑的是滿口仁義道德,能夠堅持到最後的人到底是誰?以直報怨才是我提倡的重點。
你用滿口仁義道德這句話,本身就有扁低的意思,我的確看過很多人,一直堅持下去,即使中途放棄的人,你也沒資格評斷他們
megal
Dindo wrote:
我不知道悔改的標準是...(恕刪)


我想..兄台必須要先看得懂文章..

大同是個理想..
要達到大同世界..也是困難重重..
但是..如果人們心中充滿的盡是鄙視與憎恨之類的負面情緒..
不就真的『難窺大同之道』..
有些理想的確很難達到..甚至無法達到..
但那並不表示..我們只能就此放棄..
當現實成了我們對惡妥協的理由時..
不啻自動放棄..自己走向良善的可能..

丹麥自殺率高..自有其多重因素..
跟大同世界有多少相關..就需要閣下提出文獻來探討了..

我講得很清楚..恐懼來自於無知..
就是因為對事件不瞭解..不清楚..所以會感到害怕..
這是人的天性..沒有對錯之分..你我亦同..

但是..恐懼到口不擇言..攻擊式的言論..
就是不恰當..不適合..
『變態殺人魔』..不夠口不擇言..不夠充滿攻擊?

當你連我在說的人是誰都搞不清楚時..
你覺得..你長篇大論的意義在哪裡?


另外..比較法則是你自己的誤解..
我的文章裡..沒有比較法則..
我在說的是..
『沒殺過人的人..心腸也未必良善』..

孔老夫子說..視其所以..觀其所由..察其所安..人焉廋哉..

我舉我本身親身經歷..
不是殺人犯的人..有時候更會讓人想將其千刀萬剮..
非是比較誰可惡..誰值得被原諒..
而是在說..別讓表象蒙蔽自己的心..
沒殺過人的人..心腸未必良善..
殺過人的人..也不一定是罪無可恕..
總是要對事件..瞭解過..思考過..才能在心中有個答案..


別當事後諸葛..
解決問題的方法有千百種..自己的選擇卻只有一種..
能保持理性..有多少人會去殺人?
又有多少人是在失去理性下..錯手傷人..甚至殺人?

再說一次..請閣下多看幾遍文章..看懂了再回應..

台大教授與少年弒父..旨在強調..
不是每個殺人犯都罪無可恕..或許..其情可憫..
所以要..『視其所以..觀其所由..察其所安』..

如果看不懂文章..麻煩不要勉強回應..造成他人的困擾..
一再解釋相同的東西..是一件很辛苦的事..
別自己把帽子戴上後..才說人家扣你帽子..


附註:
如果今天第一篇文章是在陳述面對殺人犯..心裡會有所恐懼...
甚至是厭惡排斥..無法與之親近或接近..
我相信..這篇討論串不會這麼長..
獨善其身是人性,
接納包容本來就不是人性(嗯,的確是高調:)),是需要努力跟意志力才能做到,
只是,當我們決定用哪一種態度面對問題,
會逐漸型塑我們的性格成為那樣的人,
大家可以想想,
我們到底希望台灣成為一個什麼樣的環境?
多元包容?
還是一個"零容忍原則"的社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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