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萬芳醫院不是台北市立聯合醫院.
他是市立醫院, 但不是台北市立聯合醫院. 他歸台北醫學大學管
相同的有關渡醫院.
2. 台北市的消防內規有規定不能拒載任何有病的病患,
即使他只是小感冒, 即使他根本沒錢, 即使他要求到哪一家醫院.
台北市的 119 消防車, 如果家屬要求, 消防員必須送到指定醫院, 而且不准多收費.
3. 死亡一個小時 CPR 並不算什麼, 聽說還有家屬在報上看到死後幾小時還能復生,
就把死亡八九個小時, 屍班都跑出來的, 要求 CPR.
要知道 CPR 只是跟死神搶時間, 死神已經把生命奪走, CPR 是沒意義的.
因為細胞死亡, 所有組織都已經破壞, 是不可逆的過程.
4. 前面說過, 因為沒有人知道會發生什麼事,
即使好端端的病人在門診突然 CPR, 在各大醫院的門診也時有所聞,
所以消防人員為了避免法律責任多半會照辦.
如果萬一這個老婆婆被拒載, 在警車上心肌梗塞,
那恐怕郝龍斌就要接受蘋果日報專訪了.....
5. 老婆婆本來就沒有錯, 她有權利要求任何形式的醫療援助,
要怪就要怪這個制度, 前面說過只有台北市才會發生這種事情.
就是這個制度有問題, 才會讓老婆婆予取予求.
6. 回某位用動物形容老婆婆的網友,
醫院是禁止任何人以外的動物進入的. 請更改你的用詞, 被停權別怪我沒提醒.
7. 不能隨便公布別人地址, 這會有刑事責任的.
Artige Kinder fordern nichts. Artige Kinder kriegen nicht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