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udge2007 wrote:媽媽您辛苦了~~~我...(恕刪) 感恩回復 家長教小孩很辛苦 學校的任何活動如果可以的話一定要全程參與 別讓這種憾事繼續發生了有機會我會叮嚀身邊的朋友的 希望大家把這種機會降到最低 加油.
其實刪的不是什麼壞話,只是有點殘酷的話,覺得不妥就刪了,妳要聽我就說了,妳跟學校和老師簡單說就是錢喬不攏,法律上有法官的判決,妳拿到錢後,妳小孩妳還是得養,復原的機會就不談了,家庭的負擔很重,有想過放棄嗎?wakeupgirl wrote:不用急著刪 我就是...(恕刪)
Enter Passcode wrote:我離開學校很久了,但是以我所知的,台灣的人權已經到達無限大了先跟樓主道歉,決不是不是在傷口撒鹽,如果進入法律程序,只應該譲雙方同意方的律師交赦,因為現在被告所做的一切,都會被告方方讀解為"因為害怕","因為怕被告",等理由,所以基公平公正的原因,被告人也只能夠經過律師跟你聯絡話說美國小孩也不能打駡,但是小孩如果無法管教,老師可以把小孩送回家 1-5 天的 Suspension,小孩回家該怎麼辦?是家長的事...(恕刪) 看了你的回文 真的決不是波你冷水 你還是離開學校另謀高就會比較妥當 以你的見解 在他業必有更高成就的 謝謝回文 祝你幸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