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才第一次犯案就判我這麼重........


甲霸太閒 wrote:

而這名青年說他才第一次跟他們去搶劫就要被判七年的徒刑實在不公平


如果個人是法官,該青年如在法庭上說這句話

個人一定在可判刑期內,採最重判

為何?因為該青年根本無同理心及道德心,此外觀念完全偏差(不公平..云云),故
判的好!!不這樣判的話下次就會出現"第一次被害就毀了我一生"
不過這要所有人都這樣判才有用啦@@
但是話說回來,單親家庭或是隔代教養的!!
有一些人他們從小無人關懷才誤入歧途~
這些人是要怪誰呢??
jovi00001 wrote:
我覺得第一次犯罪情有...(恕刪)


怎會有第一次犯罪情有可原呢?第一次殺人放火就該情有可原?那...被害者誰又該給他機會呢?
第一次就連續結夥搶劫....那個時候他們應該很興奮吧...

他們應該想想...自己如果是被害人的話....會覺得這樣判是過重嗎...?

當然啦...如果他跟吃水餃那個比...真的會太重...!!!
如果重典可治亂世,那亂世何來?

在toyota後面,是你的錯; 在toyota旁邊,還是你的錯; 在toyota前面,沒有錯,加入吧!
做壞事本來就是要受到懲罰啊.很公平的事.那不然被搶的不就很冤.
又沒有人教你去搶.被脅迫..屁話...未啥就沒有人脅迫我去搶劫.自己不潔身自愛.怪誰啊!!
一直就覺得對犯罪的人本來就不應該講人道.人道是對人說的.
當自己去犯罪時就是放棄自己說為一個人的資格.那就是一個禽獸.
禽獸還講人道.那大家乾脆都吃素好了.
最好玩的是.啥叫第一次犯罪..就被判那樣重.
那不然以後被搶的時候說.我是第一次被搶.不要搶我.就可以pass過去了嗎?
重典可不可治亂世我不太清楚

最少我去過新加坡 , 地面真的很乾淨 , 因為罰的兇......

在遊覽車上導遊指著一個掃地的人 , 說亂丟東西可能就會被罰掃地數天....

當然啦 , 這是指平日 , 而非亂世

在我想像中 , 亂世之下 , 應該如同wow的pvp server一樣 , 路上可以隨便pk的歐 , 活下來的才叫贏
感覺有點怪

被逼??

你沒有跟他們這些壞孩子混在一起

誰會逼你啊

近墨者黑..........同流合污吧

父母的管教是有問題的啦
雜魚該清的時候就是要清
無關乎年齡、次數。
台灣雜魚多、治安差不是沒有道理的。
旅人算 wrote:
雜魚該清的時候就是要...(恕刪)


你講的沒錯~不過太難了啦~
一堆人滿口人權的
罪只會越判越輕,甚至一些輕罪開始除罪化,
不再以刑法來處罰。改以行政罰,罰錢了事
myv3688 wrote:
罪只會越判越輕,甚至一些輕罪開始除罪化...(恕刪)
聽過一個微罪不罰的舉例:A急著上廁所,所以抽了當時不在現場的同學B的面紙一張,B堅持提告竊盜罪,請問如果你是檢察官,該如何做?又,如果你是法官,該如何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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