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縣亂丟菸蒂 1根重罰6000!!

seth_2 wrote:
要搶就搶 理由還真多...(恕刪)
一項項來吧,你可以跟你選區的民代建議,希望可以比照辦理,
管它是吐檳榔汁、丟煙蒂、丟飲料罐,要罰6000、12000、24000...反正都罰不到我,哈哈!

從小就沒學好生活倫理公民道德的人,長大了破壞環境慣了,現在終於自食惡果
相反的,不會做出這些事情的人,自然可以坐享被懲罰的人繳納的罰款充實國庫之後的好處啦
這一個是國家政策那有搶不搶的問題

板橋市文化路四公里長的路段,規劃成全國首創的「室外禁菸區」。十二月起被查獲亂丟菸蒂者罰款三千元,明年元月則一律罰款六千元,還提供罰金的三成做為檢舉人獎金。

本身不犯行,你會在意這麼多嗎

seth_2 wrote:
其實我不抽菸啦 出於一些比例原則我們看下
如果騎車喝飲料也會因為危險駕駛被取締
行人在陸上拆的袋子罐子亂丟罰6000 那我一點意見也沒有
我倒是可以舉更多因為壓到飲料罐子造成的車禍
這是典型的歧視性罰則 要不就直接宣佈香菸非法就好


開車本來就不可以對外丟東西,你說的那些問題如果有沒有丟罐子,罐子會出現在馬路上嗎?
很多事大家都說可以用道德勸說..,當說都說不聽用罰才怕的時候
在來說為什麼不用規勸的..因為有先用勸說過了大家都不理才用罰的
除非你錢多不怕罰,相對的先對某區域試行,看成效在做後續的判斷
在用區域試行結果來規劃全國,政策都是這樣執行的
沒有什麼錯
最好全國都開罰!!! 6000改成60000也OK!!
罰~全罰
再來就是計程車上下客人不提前50公尺打方向燈
加倍罰
連續採以終身吊銷駕照
請勿購買韓國品牌,買伊索比亞的產品人家還會和您說謝謝,買韓國產品他們只會笑你笨再桶你一刀
惡魔戰牧 wrote:
這一個是國家政策那有...(恕刪)


本身不犯行,你會在意這麼多嗎

這就奇怪了 以前常常吵警察偷拍問題
怎麼不這樣說 一天到晚說政府搶錢
等到擴大實施範圍之後,對我來說只有一個不方便的地方...

DSLR太大了,沒辦法一直掛在脖子上準備拍照
看來值得為了這個政策去添購好用小DC了...
別管賺不賺,就算淨賠我也甘心,只要能夠讓這些移動污染源受到制裁,器材的錢我就當作丟了算了!

馬路上另一個危害環境清潔的,就是吃檳榔的了,光看到他們把檳榔頭咬下來吐在地上我就有氣,
更別提吐汁的,有時候前方突然往地上一吐,我在後面趕快要閃,不然輾上去實在是超噁心的
希望下一步擴大適用對象,檳榔也能列名其中啊~
喔,飲料罐也可以納進來,雖然我還沒看過丟這個東西的現行犯就是了
yhtai.tw wrote:
本身不犯行,你會在意...(恕刪)


針對大大 對小弟的問題

警察偷拍之前有定義不合法
在來自己也沒有反對警察偷拍
現在警察拍照要先在不遠處立牌開道路使者告知 前方有照像
如果認為被偷拍可以先檢舉,警察偷拍,警察有申訴單位可以申訴
但是違規事實還是要罰
同理

本身不犯行,警察也拍不到,不是嗎?
我不抽菸, 也不太喜歡菸味, 對於 騎車/開車 抽菸並且隨手亂丟菸味的人也很反感
從Yahoo新聞看到此消息第一個反應當然對於照顧地球環境和大眾健康的政策深表贊同

然而, 對此卻仍存有許多疑慮.

First, 不知道udn聯合新聞網的記者所報導內容是否完全收錄, 抑或只有擷取部份內容?

Second, 文中提及的環保單位和警察機關, 是否能做到確實取締的動作?

只怕到最後, 法令存在卻無人執行, 最後只落得一個名存實亡,
不過若政府單位能嚴加督導, 相信不少人都跟我一樣樂見其成

Best Regards,
Daniel
那丟煙蒂在鐵軌上算不算阿?
那我放學在台中車站就可以抓10幾個了
真應該全國都實施阿
推 用力推
可以罰更多錢一點 我也不介意

這樣全民 你丟我賺
政府荷包飽飽
建設美化多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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