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貼]新加坡鞭刑現場 ,可怕啊

個人非常同意你的觀點
所謂的民主是必須以"法治"為基礎的
現在的很多犯罪,包括:竊盜.搶奪.性侵害.詐騙.暴力脅迫..等等,其再犯率都非常高
難道要讓這樣的現象一直重複發生
期望值

發生的機率乘上該事件的價值

如果破案率偏低, 藉增加刑度, 來提昇犯法受罰的期望值?
看完照片之後~覺得好恐怖唷!
我覺得台灣也應該實施鞭刑~
因為這樣子對治安一定有幫助的!
插花一下

國中時候鞭刑就吃了不少了.....

還有訓導主任打小腿肚的,受刑人(........)雙手緊握訓導處鐵窗,打完之後,雙手抽筋緊緊扣在鐵窗上....還要叫人去扳開....

因為對生活迫於無奈而去犯罪?
恕難茍同這樣的理由...
可以說我假仁慈...可以說我假道學...
但是我就是無法接受有人可以拿著硬器去傷害無辜的人...

人是有思考能力(心神喪失者例外),又不是動物,想幹什麼就直覺去幹...
(ex獅子肚子餓了,會進行狩獵,無視其他生物的哀嚎...)
做人...沒必要這樣吧!

我寧願有鞭刑存在...
MissX wrote:
人是有思考能力(心神喪失者例外),又不是動物,想幹什麼就直覺去幹...
(ex獅子肚子餓了,會進行狩獵,無視其他生物的哀嚎...)
做人...沒必要這樣吧!

拿人類跟動物比較,還是汙辱了動物...

動物傷害其他個體,是為了食物,防禦勢力範圍,求偶等不得已的理由
可不會像人類做出類似拿石頭砸捷運,拿磚塊丟高速公路車輛等損人不利己的變態行為
難怪老一輩的都說跟畜生說人話是聽不懂得...

"拿磚塊丟高速公路車輛"..........幾年前有個爸爸是一家之主, 被丟到之後變殘障.

請問誰要去幫他照顧一家老小!
個人也支持亂世用重典 臺灣實在是亂到不像話了

--
第一個先打民代和立委
"想要保有赤子之心卻被強迫長大,是這個世界對每個人的支配力量"

sonoma001 wrote:
個人也支持亂世用重典 臺灣實在是亂到不像話了
--
第一個先打民代和立委


贊成~~~

所謂人權,是在不危害他人的情況下才有的...
Mozilla Firefox Extension 建議安裝清單 http://blog.t-times.net/ada/firefox/extensions.xml
現在社會上群魔亂舞,實施鞭刑絕對有一定的效果

如果知道犯罪會受鞭刑(政府在需做適當的宣導),我想要犯罪時多少會稍微退縮吧

其次法官在判刑時也多加考慮,對罪大惡極的罪犯在被犯時就該鞭刑伺候,除了可阻止再犯
初犯的機率也可以減少

我想...以後就可以跟小孩說
不乖的話會被警察抓去打屁股哦.....
文章分享
評分
評分
複製連結
請輸入您要前往的頁數(1 ~ 20)

今日熱門文章 網友點擊推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