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為對生活迫於無奈而去犯罪?恕難茍同這樣的理由...可以說我假仁慈...可以說我假道學...但是我就是無法接受有人可以拿著硬器去傷害無辜的人...人是有思考能力(心神喪失者例外),又不是動物,想幹什麼就直覺去幹...(ex獅子肚子餓了,會進行狩獵,無視其他生物的哀嚎...)做人...沒必要這樣吧!我寧願有鞭刑存在...
MissX wrote:人是有思考能力(心神喪失者例外),又不是動物,想幹什麼就直覺去幹...(ex獅子肚子餓了,會進行狩獵,無視其他生物的哀嚎...)做人...沒必要這樣吧! 拿人類跟動物比較,還是汙辱了動物...動物傷害其他個體,是為了食物,防禦勢力範圍,求偶等不得已的理由可不會像人類做出類似拿石頭砸捷運,拿磚塊丟高速公路車輛等損人不利己的變態行為
現在社會上群魔亂舞,實施鞭刑絕對有一定的效果如果知道犯罪會受鞭刑(政府在需做適當的宣導),我想要犯罪時多少會稍微退縮吧其次法官在判刑時也多加考慮,對罪大惡極的罪犯在被犯時就該鞭刑伺候,除了可阻止再犯初犯的機率也可以減少我想...以後就可以跟小孩說不乖的話會被警察抓去打屁股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