迷惘之人 wrote:
再告訴你一個家庭的事實,你把你和太太總收入加起來當作你們的,那是錯的...
大部分90%女人不會跟你一樣把全部拿出來..(恕刪)
中肯,不要希望別人總是全部奉獻,即使是另一半。
而且這些開銷只是最低消費,至少維持20年,
依照物價漲伏來看,往後只高不低。
而且雙方還不能失業或降薪
或是發生任何意外開銷
例如任何家人生病、甚至父母年老失能需住安養院等、車禍擦撞等等
簡單來說,
把自己放在一個如履薄冰的地步。
或許有人會酸以前父母怎樣巴啦巴啦的,
我只能說,以前是以前,現在是現在。
以前三級貧戶不補習,沒有資源作課外活動上推甄,
還是可以靠聯考上台大。
現在試試把小孩當豬養?
時間在流逝,遊戲規則也在改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