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alance0910 wrote:丟了當下也不知道,隔一、兩周發現報警......刑警:那你們還需要請鑑識科鑑定嗎?可是已經破壞現場了。長輩:要啊!不然怎麼辦...(恕刪) 倒楣的是這個警察吧!都過了1~2週了才報案, 有指紋也都被你們的全部蓋過去了這樣還去找鑑識科來不是白費力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