吃素跟打手槍是兩碼事,就像捐給天主教的樂捐收據,不能拿去繳交通罰單一樣,是兩碼事。樂捐給天主教神父的人,要打手槍,天主教神父也會勸他不要這樣。天主教是說上帝最後會審判決定,佛教是說,自己打手槍,自己負責。
vegesmile wrote:夢參老和尚文中提到是(恕刪) 吃豬肉,下次就當豬來還。吃牛肉,下次就當牛來還。食人族吃人肉,就當人時被吃。自己吃什麼,就當什麼還。不管相不相信因果,就是不昧因果。個人未來是個人自己決定。
發現有的人邏輯需要多小心,標題是討論葷素,結果開版就說"殺人犯吃素跟出家人吃肉",怎麼又加入殺人跟出家的變量了??殺不殺人、出不出家、吃不吃素這樣已經太多變數了,要討論葷素的功過那當然應該假設其他變量都相同的情況才有辦法討論,甚至後面連吃素打手槍都出來了,這樣討論的邏輯應該是不太OK的吧...依照邏輯推論,同樣就算殺人的人,吃素比起吃葷少殺傷動物一點,罪過當然是少一點,我也看過有人會說植物也有生命云云,但我們一樣照邏輯推推看:一餐吃一碗菜,你傷害了一碗菜的生命。一餐吃一碗肉,即便只是一隻動物的肉,但這隻動物被畜養的過程要餵食多少植物?那可不是以碗容易計算的量了。所以邏輯來說,吃素對於生命的傷害絕對的小非常非常多的,重點是現在吃素食那麼方便選擇這麼多,很多比肉食美味,為什麼還要為了幾分鐘的愉悅而永久的剝奪其他動物的生命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