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ohn65537 wrote:為什麼不都給哥扶養就好?正常做法是會由稅率高的負責扶養,省下的稅再回饋給父母的。 如果只給哥哥扶養,這樣對哥哥不公平,所以他們兄弟倆講好,共同扶養,每月每人拿出來的錢一樣多。
傑其兔 wrote:感謝您的觀點,我解讀(恕刪) 說實話 世間有太多真理去探求 我不會探求這種真理說實話 兩兄弟我都不欣賞 當哥哥應該主動點拿出點誠意當弟弟的願意讓出這權利 就當作幫哥哥為了一年一兩萬....說到底就是這兩兄弟都太替自己想沒撕破臉 ok 但我相信感情應該也沒多好家務事 哪來的完全公平與正義 你想聽的意見 不見得就是百分百公平很多還是看感情跟會不會做人
傑其兔 wrote:如果只給哥哥扶養,這(恕刪) 這裡的指的是交給政府的稅金跟實際扶養情況無關。還有能節稅的母體是哥哥跟父母並不是弟弟。上面有講升米恩斗米仇,假設給節稅金額一半給弟弟,本來能拿到25000,後來有一年金額變0呢?一定會被抱怨的。習慣真的很強大的力量。稅是私人的事,假設一種狀況幫人繳500萬稅金國稅局可能還會追繳贈與稅。
傑其兔 wrote:如果只給哥哥扶養,這樣對哥哥不公平,所以他們兄弟倆講好,共同扶養,每月每人拿出來的錢一樣多。 原來是標題錯了,共同扶養,輪流申報,完全符合稅法規定,完全沒有‘出讓’撫養權這回事喔!情理法,法理情,節稅的金額分不分,那是情,不是法!既然選擇了依法申報,卻要依情分利?勸勸您朋友吧!手足兄弟,選雙輸那條路,只會讓親情越走越遠
這要看雙方的經濟能力,我家的情形是兄弟雙方經濟不餘匱乏,哥哥都是要繳到最高稅率,給哥哥繳比較有利可以省更多錢,所以都是讓哥哥扶養,哥哥要補貼我們稅額我們也說不用,因為不差那些錢,如果你們在乎錢的問題,雖然哥哥賺得多,但沒有扶養親屬就得多繳五萬,至於要給你2000或25000應該各有立場,不如各退一步,分15000~20000給你,不需要為區區幾千元傷和氣,如過照輪流撫養,最大贏家是 "政府"
愛用自動鉛筆 wrote:今年父母扶養權值50000,看起來弟弟的方案比較合理。 讓出扶養申報表示弟弟因此要多繳稅少了扣除額至少26.2萬元所以這權值不到5萬,內含弟弟的要補的稅。兄弟齊心這次省下5萬減弟弟原來可免稅的金額有可能是1.32萬以上(也許父母還有其他免稅額)所以真的省下來只有5萬減1.32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