蕉敢神經 粉大條 wrote:
商業演出,
觀眾花錢買票進場,
表演者要滿足這些付錢的大爺大娘,
所以自掏腰包做出特別效果無可厚非。
畢竟會花錢買票去參加演唱會的觀眾,
大概有百分之百都喜歡看到表演者賣力演出的效果。
那請問去參加國宴的人也要付錢買票才可以參加國宴嗎?
這些錢是賴皮寮自己自掏腰包的嗎?
另外,
國宴的這場表演滿足多少人?
40%的觀眾嗎?
這能相提並論嗎?
你好好的思考一下。
至於有沒有通過立法院的預算審核?
你真好笑,
立法院是依照政府編的名目給錢,
誰知道這個賴皮寮的寮長會把錢花在這種地方?
就職典禮要滿足每一個人才能辦喔?
尤其是要滿足你這忠實反對者????
即然是依政府編列預算科目執行,只要能合法核銷',你就不能說他錯,瞭解嗎?
能不能令你滿意,那是另回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