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日本有多少人口?
因為此法條受影響的比例有多少?
一年的觀光客有多少?
受此法條影響的比例又有多少?
以台灣為例:
社會秩序維護法也有相關規定,而且規定得更模糊,更有空間...
第 63 條
(妨害安寧秩序之處罰(一))
有左列各款行為之一者,處三日以下拘留或新台幣三萬元以下罰鍰:
一、無正當理由攜帶具有殺傷力之器械、化學製劑或其他危險物品者。
二、無正當理由鳴槍者。
三、無正當理由,攜帶用於開啟或破壞門、窗、鎖或其他安全設備之工具
者。
四、放置、投擲或發射有殺傷力之物品而有危害他人身體或財物之虞者。
五、散佈謠言,足以影響公共之安寧者。
六、蒙面偽裝或以其他方法驚嚇他人有危害安全之虞者。
七、關於製造、運輸、販賣、貯存易燃、易爆或其他危險物品之營業,未
經主管機關許可;或其營業設備及方法,違反法令規定者。
八、製造、運輸、販賣、攜帶或公然陳列經主管機關公告查禁之器械者。
前項第七款、第八款,其情節重大或再次違反者,處或併處停止營業或勒
令歇業。
所以...
強調那麼多
會不會有點危言聳聽??

最重要的是...怎麼不提如何自救??
e.x:如何聯繫日本交流協會,提供保障
AGIMINI wrote:
最重要的是...怎麼不提如何自救??
e.x:如何聯繫日本交流協會,提供保障...(恕刪)
首先財團法人交流協會是[日本在台灣的官方組織]其地位相當於大使館,是以幫助日本人解決相關國際事務問題為主,簽發對外國人(我們)各種留學工作簽證為輔的組織,原則上求助交流協會是找錯對象
最好的自保方法,就是不要帶瑞士刀,這也是這篇文章的結論
如果您已經人在日本,看到此文章後請把瑞士刀收於旅館內的行李箱不要帶出門
在通り魔(無差別攻擊路人的犯罪型態)盛行的現在,日本政府對於刀類的管制趨於嚴格
簡單來說這陣子草木皆兵,或許過一陣子會好一些
如果你需要求助我國駐日代表處,請參考以下資訊(本部分將新增於第一頁主文)
---
臺北駐日經濟文化代表處
Taipei Economic and Cultural Representative Office in Japan
東京都港區白金台五丁目二十番二號
電話: (81-3) 32807811
傳真: (81-3) 32807934
急難救助:
※急難救助電話專供緊急求助之用(如車禍、搶劫、有關生命安危緊急情況等),非急難重大事件,請勿撥打;一般護照、簽證等事項,請於上班時間以辦公室電話查詢。
專線電話: (81-3) 3280-7917 (24小時)
行動電話: (81) 80-6557-8796 , 80-6552-4764
日本境內直撥: 080-6557-8796, 0806552-476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