菸害防止法的
第 十四條 任何人不得製造、輸入或販賣菸品形狀之糖果、點心、玩具或其他任何物品。
這是我童年時的回憶~ 為什麼那香菸型巧克力都要禁~
想起我以前常在淡水老街去那種很老舊的童玩店, 看到這種都會買一包
那是回想起我小時候, 看著爸爸拿菸的姿勢
然後學著爸爸的動作...
其實雖然是不好, 可是會記得很多童年有趣的事..
(嗯~好像扯太遠)
ANYWAY...
另外再提外話一下, 剛看到新聞有一段是 :
立法院秘書處因此發出公文定調,只有各會議室和走廊不能抽煙,這走廊指的是「有窗子」的走廊,沒有窗子的走廊和包括議場前的廣場,餐廳前的停車場統統都可以抽煙。民進黨立委陳瑩:「對於取締委員的這個部分,可能有時候礙於預算關係,或者我們晚輩礙於長輩的關係,我們不好意思講,但是我想這些都是不許可的。」陳瑩說的很含蓄,但聽說立法院是受到立委們的施壓,才會部分開放吸煙區,但立委們自己三讀通過這麼嚴格的法律,卻又訂出這遊走法律邊緣的「變形內規」,看在民眾眼裡,真的很不是滋味!
不抽煙的人你看到會想什麼
抽煙的人你看到會想什麼..
我不講髒話...都很想要來個@@XX了...
ps671042 wrote:
剛看了雅虎新聞中提到...(恕刪)
最近菸害防治法的話題吵得很兇, 小弟也來說說自己的見解
話說臺灣平常有抽煙的朋友都很氣憤, 甚至常常可以在01上看到:
政府壓迫人民/人民自由權益
亁脆把香煙歸類成毒品
歧視排擠抽煙人士
把抽煙人士娼妓化
....等等等
今天又看到有網友說:
看看國外怎樣怎樣...對比我們臺灣還怎樣怎樣...
這簡直是共產高壓統治...等等等
在我的觀點, 是臺灣煙友平常就"過太好", 或是說被"寵壞了
在紐西蘭, 只要是有屋頂(就是看不到天空)的公眾場合, 就是禁煙, pub, 卡拉ok??對不起不可以
沒有所謂的"按照規定建造的吸煙室"這種東西; 沒有所謂的"半開放空間"這種東西; 機場吸煙室? N年前就廢除了, 大家要抽煙的人也只能在離機場出入口20還是30公尺遠的地方抽, 或是在機場"半默許"的2樓候機室外, 沒有屋頂的地方抽, 我沒有聽說過有人抱怨
一包七星NT$238的紐西蘭, 也沒有人抱怨健康捐太重(至少小弟沒有聽到)
而且關於大家"菸害防治法是不可能減少抽煙人數, 只會讓社會越來越亂"的質疑, 我也可以說, 紐西蘭抽煙人口真的不多, 最起碼比臺灣少太多了
說說澳洲, 上次去的時候(兩年前)也有聽說澳洲要比照紐西蘭實行禁煙;
不說澳洲, 說說加州吧, 全加州就是禁煙州;
再說說新加坡??不必了吧??
我想我提這個應該又會有抽煙的網友叫我不要拿別的國家跟臺灣比, 甚至激烈點的連"太平洋沒有加蓋"也會嗆的; 或是會說"不抽煙的人是不會了解的...blablabla"
負責任的告訴大家, 小弟抽了15年的煙, 沒錯, 從10歲開始"習慣性"的抽煙到現在, 說真的, 生活在紐西蘭那麼久我也并沒有覺得被不抽煙的人壓迫或排擠, 甚至覺得被娼妓化, 被共產主義統治啊??
平常不抽煙的人沒有義務去忍受你抽煙的"異味", 就是這麼簡單
我自己家, 除了我的辦公室所在的1樓, 其他2~3樓全面禁煙; 我很多朋友家要抽煙只能到陽臺, 因為要考慮不抽煙的人, 甚至在臺灣的大家平常覺得是"沒有水準"的中國大陸的朋友都是一樣
說穿了就是尊重其他人
政府提倡菸害防治法應該也是認為人民水準到了一定的水平才會發布的.....沒想到還是罵聲一片
真的除了自己的利益之外, 就沒有甚麼事是值得"從自己做起"來維護的嗎???我搞不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