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手煙主題餐廳~~不抽煙的>>就不用看了

羅卓小四 wrote:
菸害防治法實施之後生...(恕刪)

我覺得應該還蠻多的........


傑利珂 wrote:
很多咖啡廳也是難喝的...(恕刪)

基本上我也是.......
End of Story....Bye....
yhs920806 wrote:
借大姐電腦一問朋友一..但我開的店就是只賣有抽煙的客人不行嗎??
.(恕刪)


有的店只賣給尋芳客、有的店只賣給白粉客。
如果你說的那種店可以,我不知道有什麼理由上述二店不可以開?
我用600D寫日記
為何不這樣想?
如果所有的餐廳與場所都可以抽菸的話,
那為何要有"本店可吸菸"的餐廳存在?
根本就是多此一舉啊,因為每個地方都可以抽菸。
那我又何必標榜?

但就是多數吸菸者都是會自我拘束的,
在新法未上路之前,就算沒有標榜不能抽菸,
還是一樣乖乖的自我約束,不在餐廳吸菸。
要抽菸,會到特別標榜"可以抽菸"的地方抽菸。

而今天爭論餐廳到底要用什麼當賣點,實在很無聊。
基本上今天老闆自己如果抽菸,所以店內開放抽菸,合情合理。
跟他東西好吃與否應該沒有關係吧?
要說"因為不能抽菸而生意變差"="除了能抽菸以外沒賣點",
這樣的邏輯真的相當奇怪。
不抽菸的人可能不能體會,
但我本身現在是抽菸,但兩三年前我也是看到抽菸者就頭痛的人。
舉個實際例子:
如果有一家超級棒的100分咖啡店,可以抽菸,那我當然樂於去消費。
但是如果有一家200分好喝的咖啡店,不能抽菸。
各位吸菸者平心而論,你會不會去小七買個伯朗咖啡然後回家邊喝邊抽?

試問,在一個明顯告訴你"這裡不禁菸"的營業店家抽菸,到底有什麼錯?
政府到底有什麼權力干涉店家禁菸與否?
都告訴你可以抽菸,你還要進來,
這不就像是我告訴你我家有貓,會咬人喔,你偏要進來,然後被咬了才不爽的去告我,
然後法令告訴你,從此家裡不准養貓,一樣道理?

試問,我如果沒有影響到不願意吸菸者,我吸菸有什麼不對?
是為了要保護抽菸者,讓他們長命百歲?
老子就是喜歡抽,自殺都不犯法了為何抽菸犯法?
是為了要保護非吸菸者,讓他們不被迫害?
用句不懂事雞雞會的"不爽不要抽"來反駁...
"不爽你不要進來!"
還是因為要保護人類身體健康?
不好意思,請去查查數據,
家庭主婦因為油煙吸太多導致肺癌的機率,跟抽菸比誰比較高?
那我強烈要求從此以後"產生油煙"也是犯法要罰的!
老公跟小孩也一併要罰!就跟店家提供菸灰缸一樣要罰!
要不是你們,家庭主婦幹嘛煮的這麼辛苦,還要吸油煙致癌!
如果這個法條也通過,全天下吸菸者相信都會乖乖聽話。

試問,如果我在餐廳抽菸犯法,那我在餐廳喝酒為何不犯法?
每年喝酒喝死的又比抽菸抽死的少嗎?
更何況,如果這是在同場域內所有人都同意的情況下!

抽菸是抽一個fu的,我之前本身也很愛在咖啡店邊抽菸邊喝咖啡邊上網,邊看書。
現在好了,一個不能抽菸,整個感覺不對。
並不是說咖啡不好喝,咖啡一樣相當好喝,音樂一樣相當對味,氣氛一樣很舒服。
但是,就是少了一點什麼,滿足感就是少了那麼一點。
別說那只是個心理問題,或是說感覺本來就是個心理問題。
有多少人咖啡不配菸就渾身不對勁。(就是說我! 翻桌)
要是小弟不夠格說這種話。
君不見知名作家駱以軍在雜誌上都寫出這心聲,
原文已經忘記,但大意就是:
"咖啡不配菸,讓多少個體工作者都不知道要去哪才好"。

如果抽菸是錯,不懂事雞雞會大概要把古今中外千萬文豪都從墳墓裡挖出來,
告訴他們
"你抽菸,就是該死"!!!

sorani wrote:
…是為了要保護抽菸者,讓他們長命百歲?
老子就是喜歡抽,自殺都不犯法了為何抽菸犯法?...(恕刪)
應該是為了「幫助」抽菸者戒菸。

別說自殺不犯法,騎車沒戴安全帽就犯法了。
這個問題就好像, 法律規定不可以殺人, 但是 A 跟 B說, 我不想活了, 請殺了我, 於是 A 寫下了被殺同意書,
於是 B 就殺了 A, 你覺得在法律上 B 會沒罪嗎?

walakaho wrote:


有的店只賣給尋芳...(恕刪)


因為~毒品跟嫖妓在全國都不合法

吸毒的跟尋芳客沒辦法在7-11跟公賣局買到他們要的"商品"

如果您希望全國都禁菸或是想追殺吸菸者

麻煩您報名競選"中華民國皇帝"或是"希特勒接班人"

謝謝~

另外~人家樓主都說了不抽煙的>>就不用看了

怎麼還是有人硬要進來插一咖~~真怪~

sorani wrote:
為何不這樣想?
如果...(恕刪)


大推

我贊成抽煙的人應該尊重不抽煙人的權利
我自己在不抽煙前也很討厭聞到煙味
(雖然現在抽煙了,還是很討壓聞到別人的煙味)
之前室內禁煙基本上已經含蓋了很大的一個範圍了
要抽煙的,要嘛你就到吸煙室或外面,要嘛你就不要抽
應該沒有哪位朋友有遇過在辦公室就直接抽起來的白目吧
但相對的,也請不吸煙的人給吸煙的人一點空間
以前吸煙的人擠在小小的吸煙室
你吐過來我噴過去,互相交換一氧化碳跟尼古丁
怎麼吸都不會影響到不吸煙的人
現在大家都被趕到外頭去了
不吸煙的人外出時反而吸到二手煙的機會不是更大了嗎
這樣有比較好嗎

最可笑的是不能擺吸煙器具這條了
我店裡頭要拜關二爺,打火機點香你要我鑽木取火嗎
我擺煙灰缸,但店裡就是不准吸煙,吸的人要自負後果
這樣也不行,會不會太好笑了啊
我認為應該是舊法增列如車站(或其它像醫院等處)內雖有露天的空間但仍禁煙
以保障在公共場所的不吸煙人口,同時加重罰則與稽核
並且煙損專款專用,我們吸煙,所以我們先付將來可能的風險,這ok
但別像現在很大的一部分都拿去補貼健保虧損了

不過,算了,照現在這個局面看
怎麼吠,大概還是比不過不懂事雞精會





Dave5136 wrote:
應該是為了「幫助」抽...(恕刪)


這樣講就更奇怪啦。
要幫助吸菸者戒菸,那為何不直接禁止菸品生產?
不准有本土製菸公司。
不准國外進口。
機場,免稅店不准賣菸。
真的要幫助戒菸,這樣的方法應該更有用吧?
畢竟如果已經沒有合法管道取菸,
只有用非合法方式了,
要抓也比較明正言順,
很多人也會因為懶得想管道而不抽菸。
豈不是又快又有效?

還是說穿了只是想在菸商,吸菸者身上撈錢,
所以才不禁止?

要是可以,我想沒有任何一個吸菸者想去"故意"讓別人聞二手菸。
健康捐調高,請問那些多收的錢去了哪裡?
公開是說"做為社會福利所用",請問到底是用去哪了?
有沒有公開的財務說明?
有沒有公開的聽證會?
沒有,完全沒有!
既然是社會福利之用,那應該可以公開才對。
我曾經寄信給多個相關單位希望有具體說明,甚至公開說明。
必要的話提出財務報表。
結果呢? 什麼鬼回音都沒有。
這要如何叫人心服?
要是多收的錢可以贊助店家設立吸菸室,
或是像日本一樣每條街都有法定固定吸菸區,
不要說漲10元,漲20、30大家都交的心甘情願。
問題是我們完全看不見這些錢去了哪。
有的只是表面的說詞。
還是我們應該習慣台灣政策的一慣作風,政治...不,應該說是"電視人物"的說法。
相信大家對某某部長電視上的禁菸廣告都有印象。
"效仿先進國家全面禁菸,美國以及日本都已經採用了,台灣也要跟上才能跟世界接軌。"
但是美國日本都有配套措施,設立合理的吸菸區,吸菸室,
法案上路前徵詢多方意見,包括學者,民眾,利益者等等...
一個法案少則三四年,多則十餘年的規劃。
請問台灣有嗎?
光打著口號國際化,內在卻是半調子。
要學,請學得徹底一點。
學這種表面做法,內在根本沒學到...

"社會福利之用"?
大概都用到有心人的口袋了吧?

sorani wrote:
這樣講就更奇怪啦。要...(恕刪)


我不抽菸亂入XD 但是我覺得這篇
如果我可以給分 我一定會給5分!

我推薦一個方法,但不知可不可行?
就是每位客人在入店時必須出示會員卡,此酒吧為會員制酒吧,在加入會員時簽署樓主說的同意書。
當然新客人加入的手續要又快又明了,會員制是否代表私人場合?像自家一樣?這個就要樓主朋友去找答案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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