yhs920806 wrote:借大姐電腦一問朋友一..但我開的店就是只賣有抽煙的客人不行嗎??.(恕刪) 有的店只賣給尋芳客、有的店只賣給白粉客。如果你說的那種店可以,我不知道有什麼理由上述二店不可以開?
為何不這樣想?如果所有的餐廳與場所都可以抽菸的話,那為何要有"本店可吸菸"的餐廳存在?根本就是多此一舉啊,因為每個地方都可以抽菸。那我又何必標榜?但就是多數吸菸者都是會自我拘束的,在新法未上路之前,就算沒有標榜不能抽菸,還是一樣乖乖的自我約束,不在餐廳吸菸。要抽菸,會到特別標榜"可以抽菸"的地方抽菸。而今天爭論餐廳到底要用什麼當賣點,實在很無聊。基本上今天老闆自己如果抽菸,所以店內開放抽菸,合情合理。跟他東西好吃與否應該沒有關係吧?要說"因為不能抽菸而生意變差"="除了能抽菸以外沒賣點",這樣的邏輯真的相當奇怪。不抽菸的人可能不能體會,但我本身現在是抽菸,但兩三年前我也是看到抽菸者就頭痛的人。舉個實際例子:如果有一家超級棒的100分咖啡店,可以抽菸,那我當然樂於去消費。但是如果有一家200分好喝的咖啡店,不能抽菸。各位吸菸者平心而論,你會不會去小七買個伯朗咖啡然後回家邊喝邊抽?試問,在一個明顯告訴你"這裡不禁菸"的營業店家抽菸,到底有什麼錯?政府到底有什麼權力干涉店家禁菸與否?都告訴你可以抽菸,你還要進來,這不就像是我告訴你我家有貓,會咬人喔,你偏要進來,然後被咬了才不爽的去告我,然後法令告訴你,從此家裡不准養貓,一樣道理?試問,我如果沒有影響到不願意吸菸者,我吸菸有什麼不對?是為了要保護抽菸者,讓他們長命百歲?老子就是喜歡抽,自殺都不犯法了為何抽菸犯法?是為了要保護非吸菸者,讓他們不被迫害?用句不懂事雞雞會的"不爽不要抽"來反駁..."不爽你不要進來!"還是因為要保護人類身體健康?不好意思,請去查查數據,家庭主婦因為油煙吸太多導致肺癌的機率,跟抽菸比誰比較高?那我強烈要求從此以後"產生油煙"也是犯法要罰的!老公跟小孩也一併要罰!就跟店家提供菸灰缸一樣要罰!要不是你們,家庭主婦幹嘛煮的這麼辛苦,還要吸油煙致癌!如果這個法條也通過,全天下吸菸者相信都會乖乖聽話。試問,如果我在餐廳抽菸犯法,那我在餐廳喝酒為何不犯法?每年喝酒喝死的又比抽菸抽死的少嗎?更何況,如果這是在同場域內所有人都同意的情況下!抽菸是抽一個fu的,我之前本身也很愛在咖啡店邊抽菸邊喝咖啡邊上網,邊看書。現在好了,一個不能抽菸,整個感覺不對。並不是說咖啡不好喝,咖啡一樣相當好喝,音樂一樣相當對味,氣氛一樣很舒服。但是,就是少了一點什麼,滿足感就是少了那麼一點。別說那只是個心理問題,或是說感覺本來就是個心理問題。有多少人咖啡不配菸就渾身不對勁。(就是說我! 翻桌)要是小弟不夠格說這種話。君不見知名作家駱以軍在雜誌上都寫出這心聲,原文已經忘記,但大意就是:"咖啡不配菸,讓多少個體工作者都不知道要去哪才好"。如果抽菸是錯,不懂事雞雞會大概要把古今中外千萬文豪都從墳墓裡挖出來,告訴他們"你抽菸,就是該死"!!!
walakaho wrote:有的店只賣給尋芳...(恕刪) 因為~毒品跟嫖妓在全國都不合法吸毒的跟尋芳客沒辦法在7-11跟公賣局買到他們要的"商品"如果您希望全國都禁菸或是想追殺吸菸者麻煩您報名競選"中華民國皇帝"或是"希特勒接班人"謝謝~另外~人家樓主都說了不抽煙的>>就不用看了怎麼還是有人硬要進來插一咖~~真怪~
sorani wrote:為何不這樣想?如果...(恕刪) 大推我贊成抽煙的人應該尊重不抽煙人的權利我自己在不抽煙前也很討厭聞到煙味(雖然現在抽煙了,還是很討壓聞到別人的煙味)之前室內禁煙基本上已經含蓋了很大的一個範圍了要抽煙的,要嘛你就到吸煙室或外面,要嘛你就不要抽應該沒有哪位朋友有遇過在辦公室就直接抽起來的白目吧但相對的,也請不吸煙的人給吸煙的人一點空間以前吸煙的人擠在小小的吸煙室你吐過來我噴過去,互相交換一氧化碳跟尼古丁怎麼吸都不會影響到不吸煙的人現在大家都被趕到外頭去了不吸煙的人外出時反而吸到二手煙的機會不是更大了嗎這樣有比較好嗎最可笑的是不能擺吸煙器具這條了我店裡頭要拜關二爺,打火機點香你要我鑽木取火嗎我擺煙灰缸,但店裡就是不准吸煙,吸的人要自負後果這樣也不行,會不會太好笑了啊我認為應該是舊法增列如車站(或其它像醫院等處)內雖有露天的空間但仍禁煙以保障在公共場所的不吸煙人口,同時加重罰則與稽核並且煙損專款專用,我們吸煙,所以我們先付將來可能的風險,這ok但別像現在很大的一部分都拿去補貼健保虧損了不過,算了,照現在這個局面看怎麼吠,大概還是比不過不懂事雞精會
Dave5136 wrote:應該是為了「幫助」抽...(恕刪) 這樣講就更奇怪啦。要幫助吸菸者戒菸,那為何不直接禁止菸品生產?不准有本土製菸公司。不准國外進口。機場,免稅店不准賣菸。真的要幫助戒菸,這樣的方法應該更有用吧?畢竟如果已經沒有合法管道取菸,只有用非合法方式了,要抓也比較明正言順,很多人也會因為懶得想管道而不抽菸。豈不是又快又有效?還是說穿了只是想在菸商,吸菸者身上撈錢,所以才不禁止?要是可以,我想沒有任何一個吸菸者想去"故意"讓別人聞二手菸。健康捐調高,請問那些多收的錢去了哪裡?公開是說"做為社會福利所用",請問到底是用去哪了?有沒有公開的財務說明?有沒有公開的聽證會?沒有,完全沒有!既然是社會福利之用,那應該可以公開才對。我曾經寄信給多個相關單位希望有具體說明,甚至公開說明。必要的話提出財務報表。結果呢? 什麼鬼回音都沒有。這要如何叫人心服?要是多收的錢可以贊助店家設立吸菸室,或是像日本一樣每條街都有法定固定吸菸區,不要說漲10元,漲20、30大家都交的心甘情願。問題是我們完全看不見這些錢去了哪。有的只是表面的說詞。還是我們應該習慣台灣政策的一慣作風,政治...不,應該說是"電視人物"的說法。相信大家對某某部長電視上的禁菸廣告都有印象。"效仿先進國家全面禁菸,美國以及日本都已經採用了,台灣也要跟上才能跟世界接軌。"但是美國日本都有配套措施,設立合理的吸菸區,吸菸室,法案上路前徵詢多方意見,包括學者,民眾,利益者等等...一個法案少則三四年,多則十餘年的規劃。請問台灣有嗎?光打著口號國際化,內在卻是半調子。要學,請學得徹底一點。學這種表面做法,內在根本沒學到..."社會福利之用"?大概都用到有心人的口袋了吧?
我推薦一個方法,但不知可不可行?就是每位客人在入店時必須出示會員卡,此酒吧為會員制酒吧,在加入會員時簽署樓主說的同意書。當然新客人加入的手續要又快又明了,會員制是否代表私人場合?像自家一樣?這個就要樓主朋友去找答案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