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痣1977 wrote:
請問...我跟他說是我檢舉他的...跟當面拍照

意義有不一樣嗎?


當然不一樣囉,怎麼會一樣,
一個是查無實証,一個是罪証確鑿,
你老闆被罰10000是罰定了,快去拍吧,
到時候罰單寄到你們老闆手中,別忘了跟他借來寫篇開箱文,
等你的開箱文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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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itlin wrote:


當然不一樣囉,怎...(恕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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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痣1977 wrote:
這一條法律就是爛在沒有人會抓


有這麼一個大好機會你老闆被你檢舉都沒關係,你不去拍照,
然後抱怨法律爛在沒有人要去抓,
你是自己打自己嘴巴嗎?
別人不去拍老闆抽煙的照片是因為拍了會被火掉,
你不會耶,說不定老闆還稱讚你幹得好,
連你拍了照寄去環保局會沒事的人都不拍了,
真不知道你有什麼臉批評這條法律是爛在這個地方.
litlin wrote:
有這麼一個大好機會你...(恕刪)


支持+1....

既然無法接受香菸的迫害~~

而又沒有你所謂的法律存在~~

我看可能只有離職一途了!!!

我本身是有抽菸!!!

但是當我在辦公室!!我不抽菸!!別人抽菸我也不喜歡!!

但是如果在飯碗和香煙之間選擇!!

我寧可要我的飯碗......

http://www.facebook.com/ChenShiXiongD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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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itlin wrote:
有這麼一個大好機會你...(恕刪)


再+1

既然你老板都不怕檢舉了,為啥不拍照?

證據確鑿,躲都躲不掉。

再抱怨法律爛...

這跟姑息養奸有啥差別?

板上有篇文章說某小吃店裡面有人在吸煙,那個人跑去問老闆位啥不制止他們?

老闆店店沒說話就抱怨菸害防治法的無視。

自己卻也不去吭一聲叫他們把煙熄掉的人還不是一樣?
Liang wrote:
昨晚到一個麵店想要吃...(恕刪)

台北還算好的了

台北市以外的縣市根本無視菸害防制法

基隆市火車站前有一間露天咖啡廳

有一次跟朋友去廟口經過

坐那邊喝咖啡的客人也是人手一支菸

而且距離不到一公尺的店門口還貼了禁止吸菸

真諷刺

當下也是超想拿相機把那盛況拍下來

只能說

台灣的法令真的是參考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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