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真的還有一種也是該判死刑的啦就是那種酒後駕車第二次以上的第一次被抓可以說 不小心 不注意 下回會小心第二次還被抓可真是視別人的生命為何物呀???????????具體建議第一次酒後開車被抓 罰款台幣五十萬加扣駕照三年 再加鞕刑三鞕第二次還酒後開車被抓 直接唯一死刑啦喝了酒後還駕著車在路上 想死可以自己去跳河 但別害了不相干的人呀
樓主應該在標題上加"強烈要求鞭刑",也就是,除了關起來外外加鞭刑,鞭完繼續關,鞭到結束後才有可能放出來,累犯在增加鞭刑次數小弟看過鞭刑影片,的確是滿恐怖的....酒駕...恐嚇,傷害之類的都應該鞭一鞭我甚至想說有沒有人遊行,要求通過鞭刑的,樓上有很多說死刑之類的,那是不可能的,太不實際鞭刑加上化學去勢,小弟還覺得還比較可行,有沒有誰認識立委諸公的...法案要過還要有立委這關..
我覺得不要罰錢啦,有錢人都不痛不癢。飆車的,就讓他們飆個夠,像以前一樣,坐囚車上手銬腳鐐,遊街,由政府向菜農蛋農收購作物,供民眾使用。。。強暴強姦犯,當然要鞭刑的...記得要去勢完以後再鞭...至於酒駕的嘛... 唯一死刑嘍!大家看看身邊的人,雖然現在罰的已經夠重了,大家還是想take a chance,嘴裡說得都是"抓到會被罰多少...",而不是"出事撞人就不好了",這種觀念不知道要什麼時候才可以導正!搶劫偷竊,有可能是真的生活困苦,強姦飆車的能有什麼原因?老是要我們給受刑人一個機會,他媽的!誰來給安安份份的守法人民一個機會?leecc6256 wrote:說真的還有一種也是...(恕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