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1/08/16>昨晚的恐怖汽水~ 維大力(廠商提告消費者且敗訴定讞 )

Hope`& wish wrote:
雖然拖別家下水
也說這是無法避免的...(恕刪)

副總被了打了一巴掌
這種飲料有發霉有塊狀物情形的消費糾紛應該有多吧?
要不然這個副理會說這沒什麼...
只說白賊七是最會白賊的代表人物,就被刪文了...所以管理員認為正宗最會白賊的人是?...
我在內褲裡養小鳥 wrote:
拍拍拍!那麼?樓主有...(恕刪)

最後不是都被媒體拍出來有差嗎
只說白賊七是最會白賊的代表人物,就被刪文了...所以管理員認為正宗最會白賊的人是?...
我在內褲裡養小鳥 wrote:
所以大家就保佑不是自...(恕刪)

所以大家就保佑不是自編自導自演,不然可是沒台階下的
不爽買他家的東西是你們的事
沒錯!是我的事
媒體找樓主,樓主找媒體有差別嗎?重點不就是先發制人
唉!先發制人?人在那邊??
不知道你幾歲?懂不懂什麼是分享?

講的自己是小蝦米,會利用網路媒體操弄人心的會是小蝦米嗎?
操弄...01不是他開的喔!是姓蔣的開的喔
偵查過程不公開,這件事情是樓主一直跟大家『分享進度』吧
我傻眼了
誰規定值查不公開?有違法嗎?

偵查過程不公開先看看這兩篇姜律師法律部落格.99年書記官考試的魔法日誌
我們來看偵查不公開的幾個理由:
一、避免偵查受到干擾
二、保護被告名譽 被告示jerry..不是維大力
三、保護告訴人安全
四、保全證據

這件事情,好像沒啥東西很重要喔.?所以你認為那邊不能公開。你跟我指導一下。

資料來源
如有錯誤請法律專家來指證

他又是抱著什麼樣的心態呢?
告訴消費者有這件事情
反觀維大力雖然提告,可是靜待司法調查,最後總會給大家交代
你確定嗎?
阿沒交代怎辦
一直拖怎辦


反正鄉民們不就愛看圖說故事,真不知道那是錄音檔還是說故事,說了你就信?

我是蓮霧王 ~路過蓮霧園
艾德華仔 wrote:
最後不是都被媒體拍出...(恕刪)


過程不重要嗎?

什麼都用『最後』來做解釋,我倒是覺得有點可笑

今天樓主找媒體,最後還是要跟廠商協商

那幹嘛中間安插一個人

最近版面上常出現的吃火鍋出現異物

反正最後拉出來,吃進什麼有什麼差別嗎
kore921:小孩像這樣說話,顛三倒四、口是心非,才會後悔當初沒把他留在牆壁
我在內褲裡養小鳥 wrote:
那麼?樓主有先客訴嗎?

誰規定
那個法條規定????

請作答
我是蓮霧王 ~路過蓮霧園
sony9 wrote:
誰規定
那個法條規定????
請作答

這個問題在很久之前的反對方就有提出來過,包括他在發表不再回應的文章之前,也有提出過。
當然,有許多板友都已經像您這樣回答過他了。
可是一再老調重彈,我想大家也沒這麼有興致同樣的答案要說個幾十遍。
建議還是無視就好了。
sony9 wrote:
誰規定那個法條規定?...(恕刪)


既然沒關定消費者不能先PO文上網,那有規定廠商要道歉嗎?有哪一條規定?

如果沒有為何要指責廠商沒先道歉

=============================

樓上說要無視,可是我看你很有興趣要回答,不然也不會一直說
kore921:小孩像這樣說話,顛三倒四、口是心非,才會後悔當初沒把他留在牆壁
我在內褲裡養小鳥 wrote:
有規定廠商要道歉嗎?有哪一條規定?




沒規定

所以我只能宣導拒買.......................

補充一下
食品衛生管理法



1.變質腐敗者

去讀書吧.......
我是蓮霧王 ~路過蓮霧園
我在內褲裡養小鳥 wrote:
今天樓主找媒體,最後還是要跟廠商協商...(恕刪)

先找廠商,最後還是要被媒體採訪
媒體先爆出來都可以搓成這個樣子了,
不敢想像直接找廠商會被搓成怎樣
只說白賊七是最會白賊的代表人物,就被刪文了...所以管理員認為正宗最會白賊的人是?...



這樣喔

那還是拒買耶


有人說樓主動機可議

我合理懷疑廠商掩蓋事實,以提告試圖混淆視聽,讓大家把矛頭指向消費者。

有沒有證據我不知道

不過這邊就好幾個被混淆的

呵呵

拒買拒喝拒看(昨天看到還特意別過頭,心中大念罪過罪過)
文章分享
評分
評分
複製連結
請輸入您要前往的頁數(1 ~ 828)

今日熱門文章 網友點擊推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