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QQegg wrote:不過名車強制納險只保...(恕刪) 要保奢侈險的意思就是要設計一張以開名車的車主負擔大部份的風險的保單,或有理賠上限的保單。我這樣說並不是沒有理由,名車非必需品,要買當然是自由。但可能會造成一般人(大部份國民)的龐大負擔負債,我是認為政府機關是該介入的。
JodyLin wrote:要保奢侈險的意思就...(恕刪) 這比推燃料稅隨油徵收還難~首先,意外造成風險因素與開啥車無關法理上,不能因開名車就擴大風險範圍要車主去承擔畢竟名車與車主本質上皆是一部車、一條命與常人無異⋯另外,事故意外的交互因素不外是主動與被動~近期兩起意外,名車皆是被動事故幾乎無肇責要車主承擔無肇責風險之保險法理上也難以成立。故奢侈險之立案,恐窒礙難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