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樣算是被性騷擾嗎??

香酥雞 巴比Q wrote:
『認真,你就輸了』


你對~
但他也成功惹大家隨他起舞了~

一個完全不照理討論卻亂謾罵的人有什麼可以跟他討論的~
連台中小康把法律都羅列出來了
他還要亂砲,還說別人沒料~這樣的人會有什麼料?
可想而知
有個小白把人搞錯了真好笑~

自己找錯對象的去爬爬文吧~
連圖像都看不清楚
遑論看文
Kiwifresh wrote:
輕罪不上法院不表示就是沒錯,只是起訴到判決的時間成本對當事人來說符不符合比例原則罷了。

沒有人說他沒錯吧? 瓦斯工的行為絕對是錯了
但是真的就是沒嚴重到構成性騷擾 需要被告的地步

對,您也說了,就是基於比例原則
這篇剛好可以給之前某幾隻小丑看看 不然以他們的水準 實在很難聽懂何謂『比例原則』啊

---
結論?就是罪名不成立啊
這個自以為是"人"的"人"...就是聽不懂"人話"...所以理性的討論都被忽略了..

不過他倒是一直記得他是怪胎...所以人話都聽不懂..活在自己的封閉世界..

就像動物園的動物一樣...你在外面看牠..牠在裡面看你...

誰看誰?人跟動物看法有別...
壞要壞到底 wrote:
沒有人說他沒錯吧? 瓦斯工的行為絕對是錯了
但是真的就是沒嚴重到構成性騷擾 需要被告的地步

結論?就是罪名不成立啊


瓦斯工需不需要被告是由"被害人"決定,"楊宗X求償1元"就是個例子,他認為要提告但不真的需要賠償。

所以我不覺得罪名一定不成立,只能說你的結論很武斷又主觀。
a586308 wrote:
這個自以為是"人"的...(恕刪)

喔喔 罵完我怪胎 之後知道不對會跟我道歉
想不到發現還是講不贏不服氣 現在開始罵我不是人 是動物

呵呵 沒關係 恁慢慢罵
等我覺得你已經不需要原諒的時候 我自有方法讓恁切身體會到罵人是不對的
壞要壞到底 wrote:
喔喔 罵完我怪胎 之...(恕刪)


哦...你也會改文章啊...我還來不及護貝耶...

因為你挑釁我..說我不罵你就是小XX啊...

我也沒罵你什麼吧...自己對號入座...因為你知道大家都不認同你嘛..
香酥雞 巴比Q wrote:
溫馨提醒:『夏蟲不可語冰』...(恕刪)
唉~同一棟樓,犯兩次相同的錯…
只能怪自己~


看來…真的是純粹來練嘴炮的,所以理性討論的部份當然直接忽視啦~
✙ 驅魔神探 Ψ 康士坦丁‧Constantine ✙ 發文最認真,做人最正直,講話最公道…江湖上人人稱我一聲【神探】
來 接下來歡迎 a586308大大 請大家一樣鼓掌歡迎

因為怕恁忘了 所以幫恁整理啦
修改掉的文章 恁放心我這都存有圖檔

a586308 wrote:
我就是跟你程度不一樣...因為大家程度都跟你不一樣...

所以你就是怪胎...你說天才總是寂寞的是吧...

也看不出來你有什麼好表現 ...所以你應該是到處受人排擠的吧..

只能怪你生不逢時...生在一個大家都對你不恥的時代...你繼續孤芳自賞吧


a586308 wrote:
你這個自以為是"""動物"...(恕刪)


a586308 wrote:
這個自以為是""的"人"...就是聽不懂"人話"...所以理性的討論都被忽略了..

不過他倒是一直記得他是怪胎...所以人話都聽不懂..活在自己的封閉世界..

就像動物園的動物一樣...你在外面看牠..牠在裡面看你...

誰看誰?人跟動物看法有別...


我不是學法律的啦 所以我也不知道這些到底算什麼?
所以你也不必辯解

將來有機會 跟法官說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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預告一下 下一位是 greg6143大大 就是那位布袋戲的 請期待唷
我一眼就看穿,很明顯壞大根本不是想來討論問題、也不是來嘴砲、是專門來找人吵架的。越多人跟壞大吵,壞大就越來勁呢...

恁真是壞到底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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