死刑真的應該廢除

我發現有些人真的很奇怪,竟然拿誤判來當廢除死刑的理由之一。
誤判和死刑反對與否,根本是兩碼事,不能混為一談。
如果真的有誤判,那是我們的司法系統整個要去檢討,要去改進,而不是拿這個來當理由。

今天如果有人吃飯而噎死,那是否以後就叫全國的老百姓不要吃飯,改喝水好了,因為喝水不會噎死。
筆如果使用不恰當,也可用來殺人,所以會防止以後有人拿筆來殺人,所以禁止全國老百姓拿筆,合理嗎?

最後,套上你的話,未免以後有誤判的情況發生,所以贊成廢除死刑,你自己看看,合理嗎?真是夠了。




火燒孤寮 wrote:
建議廢除槍決死刑。

改活埋如何?

不然鞭刑好了~鞭刑到死...

活埋?叫犯人自己在地上挖洞跳下去如何?

我認為,
如果犯人罪有應得,
判他死刑是應該的;
但是刑罰不可以是用來發洩人類暴力劣根性的手段。

除了被害者,
其他人跟罪犯到底有什麼深仇大恨?
恨到不但要他的命,
還要他死前受盡折磨?
美國爸爸 wrote:
我還是那句話,鞭刑不...(恕刪)

亂世用重典
要有天子犯法與庶民同罪的標準
不然讓那些有權有勢的知法犯法
不過聽聽就好
死刑雖不是最好的手段
但現今確是沒辦法中的辦法
覺得這種議題很適合公投...
不過對政黨沒有好處的事情在台灣應該是沒有政黨肯推的吧!!!
所以殺人要付出什麼代價?
如果連人都敢殺,你想他還會受到什麼狗屁良心譴責嗎?
一命抵一命是最快的方法,雖然不是最好,但是有效
或著廢死刑,但讓受害者或家屬,親自用刑

難不成你想讓他在監獄過好日子,用著納稅人的錢?
我看你乾脆請他去當顧問好了

口口聲聲"權"
我看是自己最想要權力吧
bis0815 wrote:
誤判就要解決誤判的問...(恕刪)


現在的法官已經不像以前那麼白目了...

不是隨隨便便就可以用錢收買的好嗎...

要誤判的機率可以說非常的微小...

現在是科學辦案的時代噎...

sieg wrote:
終生監禁費用誰來出?...(恕刪)

您有繳稅嗎??
那你就有出囉!!
因為那些費用都是從稅金裡提撥的!!
brentgong wrote:
喝水不會噎死...(恕刪)


但有機會嗆到...
如果偷個東西、講錯話要判死刑的話,我認為可以好好討論
但依據我國法律,被判死刑是犯了極其重大、泯滅人性、有與世隔絕必要的滔天大罪才始然
如果對於這種人都還饒恕的話,恐怕就沒了天理正義,就連月亮也會笑我們髒
我認為只要罪證確鑿,無可疑之處,法務部長就該簽名執行死刑,不然就換個有擔當的人當部長
納稅人的錢不應該浪費在不該浪費的人身上
天使的誘惑 wrote:
所以被誤判是活該~他...(恕刪)


小罪就沒有誤判嗎?
所以乾脆所有法律都廢掉?

看來你對比例原則根本不了解
跟你講理還真是浪費了我的口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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