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ougmichelle2001 你沒有心理師執照 ( 我在這篇回答你 )

killeveryone wrote:
我大概的看過了一變整...(恕刪)



恩...
說不定我跟樓主其實是同一個分身


結果後來是這樣的
我和我的公司法務一起到桃園衛生局跟那邊的老朋友LDS

官員朋友說:這是形式上啦~ 我們每天都收到一堆這種無聊人的檢舉,當事人還是要勞駕簽個名囉!

而且後來還跟我說,
千萬不要跟網路上無聊的鄉民爭鋒相對,
他說衛生局裡面常常有"笑A"天天去檢舉別人,裡面的人都很無奈~

基本上大家還是以和為貴,不要沒事去惹到不理性的人比較好。


至於催眠阿~
那邊的官員朋友說得很清楚,
普通人執行根本就沒有違法的問題,
通常都是同業吃飽太閒才會檢舉來檢舉去....

官員還建議我,為了避免無聊人來"歡",以後把催眠兩個字改成 NLP 或 深度放鬆好了


有法律問題歡迎免費詢問唷! smile6746@hotmail.com

dougmichelle2001 wrote:






恩......(恕刪)

噗 D老大賣豆花又吃豆花
去年我們就已經證明了啦,男人啊!不用過40啦,基本上滿18就已經剩張嘴了
https://ace0156.pixnet.ne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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