killeveryone wrote:
我大概的看過了一變整...(恕刪)
恩...
說不定我跟樓主其實是同一個分身

結果後來是這樣的
我和我的公司法務一起到桃園衛生局跟那邊的老朋友LDS
官員朋友說:這是形式上啦~ 我們每天都收到一堆這種無聊人的檢舉,當事人還是要勞駕簽個名囉!
而且後來還跟我說,
千萬不要跟網路上無聊的鄉民爭鋒相對,
他說衛生局裡面常常有"笑A"天天去檢舉別人,裡面的人都很無奈~
基本上大家還是以和為貴,不要沒事去惹到不理性的人比較好。
至於催眠阿~
那邊的官員朋友說得很清楚,
普通人執行根本就沒有違法的問題,
通常都是同業吃飽太閒才會檢舉來檢舉去....
官員還建議我,為了避免無聊人來"歡",以後把催眠兩個字改成 NLP 或 深度放鬆好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