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方認定遭槍決的江國慶遭錯殺 : 沒天理 9軍官全不起訴 (進來蓋樓表達抗議)

不只江國慶案
前幾個月台中的夜店案
也沒見到什麼人負責
希望民間團體發動遊行

maxjao2300 wrote:
什麼!嚇死我了!我還...(恕刪)
從頭到尾這是起徹徹底底的蓄意謀殺案,
動用了程序,物證,事證,司法等國家資源來包裝成一起錯殺冤案.
bbchen07 wrote:
從頭到尾這是起徹徹底底的蓄意謀殺案,
動用了程序,物證,事證,司法等國家資源來包裝成一起錯殺冤案.


冤案的背後(2/6) 20110526

當年,其實江國慶是可以不用被槍決的...

看完後,不要爆血管丫...

小樓一夜聽春雨 wrote:
呵呵 您說的對何止報...(恕刪)

好了,了解你是什麼顏色的

juichi117 wrote:
檢辦人員說他們有罪,但因為他們躲過了追訴期,所以他們盡力了。在台灣原來這就是免死金牌啊!



其實,重點是,台灣司法願不願意辦而已...



之所以,用10年的追朔期,是因為用了"強制罪".,這一條,

所以,這些人的刑事責任追朔期只有10年的期限...






如果是用"濫權追訴致死"

那麼,這條法源的追朔期,就有20年的期限,

如果,台灣司法採用的是"濫權追訴致死",這些所有當年有因"功"升遷的,

也就是說,當年有在這個案件有蓋過章的,通通都要入牢服役...




當年,因"空軍女童命案敘獎軍官"一案因而升遷的人共有"24位"

其中一位,李植仁已經過逝了,扣除李植仁,政府應該依法嚴辦的人,

現在共有"23位"



===========================================================================================

結論是:

各位,如果真要走上街頭抗議,就寫一個牌子,上面提寫...

請司法單位採用"濫權追訴致死"

這23位有涉案的,才能依法服刑...




當然...如果,真要走上街,也算小弟一份就是了....

TimSmith wrote:
其實,重點是,台灣司...(恕刪)



好詳細....厲害!

若要走上街頭也算我一份

rythme0603 wrote:
好詳細....厲害!...(恕刪)


要走上街頭也算我一份 她奶奶的
我一定要丟雞蛋
軍中的黑暗及現實面比社會還要更深更黑,不止江國慶先生冤死案件,我深信還有更多冤死的人等著聲冤想追求公道及真理,說真的:官官相護原本就是一直存在的,但這種用刑求逼使嫌疑犯認錯這種作法,真不可取
而且案發至今10多年了~人民百姓繳的稅都養在這9個軍官身上,有夠浪費~而且不止這9位軍官啦~當初審判受理的檢察官等陪同的那些軍事法庭也得受罰吧?難道都放著不管?讓這群人一直領著薪俸逍遙的悠哉過生活嗎??

lcn3338 wrote:
你說出重點啦 ! 馬...(恕刪)


這是大家不想討論的重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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