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Japan日必購的侮辱恐嚇事件!?!??!

應該大部分受害人
匯款和收到退款的帳號都不一樣吧
因為也沒有人知道到底有幾個帳戶
在跟消費者玩
尤其又是分期一筆一筆退
東補西補
真的很難分辨真假
真的
這故事就告訴我們
拍拍屁股就走的人
對我們大家而言沒差
但是等這些人收到傳票
“請自己舉證不是幫助犯或共犯”

對司法官而言
講究的是證據性
當本身只顧收款卻沒去注意幾次退款的款項帳戶不正常時
要掰自己不是幫助犯就看會不會被接受囉
尤其還幫忙發表消毒文甚至是改文

既然當初大家講的SOP不理會
坦白說
我覺得這些人如果遇到
我也只會想笑而已
不是我幸災樂禍
而是覺得有了一次教訓才會學乖

ps:
至於北牆
我個人是覺得應該會被凍結啦
因為畢竟上星期有一筆九千
這星期有一筆三千三
至於之前入帳幾筆 我沒多問
而除非店家都沒出錯有老實做生意
或是買家要求退款收到的是店家親自退的
不然只要有人報案
啊北牆的帳戶就會被凍結的
而北牆的帳戶是營業用
就是供客人轉出入用
到時候就精彩了………
不過話說北牆已經被多位客人以為是詐欺
如果昨晚沒報案,北牆就真的太慘了
專蓋大樓泥水工 wrote:
匯款和收到退款的帳號都不一樣吧
因為也沒有人知道到底有幾個帳戶


一般人應該不會注意匯出匯入帳號不同啦

之前2013的案例,我只能說那個買相機的情侶,真的還蠻謹慎的!

但就算發現兩個帳號不同,
要我的話,也可能只會認為是為了帳務區隔方便(一進一出)而不同帳號
是不會去懷疑的!

v3su wrote:
拍拍屁股就走的人
對我們大家而言沒差
但是等這些人收到傳票
“請自己舉證不是幫助犯或共犯”




況且法律界有個俗諺:『舉證之所在,敗訴之所在』......

v3su wrote:
但是等這些人收到傳票
“請自己舉證不是幫助犯或共犯”

對司法官而言
講究的是證據性
當本身只顧收款卻沒去注意幾次退款的款項帳戶不正常時
要掰自己不是幫助犯就看會不會被接受囉
尤其還幫忙發表消毒文甚至是改文
...(恕刪)


v3su wrote:
真的這故事就告訴我們...(恕刪)


無尾熊大,
那北牆看來應該也是看到此篇之後找你幫忙?
不然 2 月搞到現在?
20萬耶!
一般做小生意的,20萬可能就是週轉金啊!


v3su wrote:
不過話說北牆已經被多位客人以為是詐欺
如果昨晚沒報案,北牆就真的太慘了


反倒被多位客人告詐欺?
確有可能
揚州鶴背騎來慣 wrote:

無尾熊大,
那北牆看來應該也是看到此


不是哦
她是直接找上樓主
前幾頁就有樓主的呼救文
就是希望幫忙她
因為金額真的很大

然後樓主當下就給我對方的Line
而因為新受害人好像是開店面吧
(我沒多問)
所以她很忙,是陸陸續續跟我談受害經過
是到昨晚她男朋友打Line電話給我
說得很詳細
他們也正準備要出發去報案
我就跟他說大概怎麼做
在製作筆錄時也有跟我通話
當時我也有打電話給陳先生
陳先生依舊很熱心

而是到製作筆錄途中
樓主就跟我說
新受害人跟她確認了
當時有轉一筆三萬到樓主的帳戶

沒想到中午樓主就跟我說
A君跟她聯絡說自己的帳戶被凍結
樓主才知道自己的帳戶也被凍結了

而我看一早日必購傳訊給樓主
不但帶有嘲諷意味還說法院見
還說要樓主跟他一起享受帳號不能用的結果……………

以上
就交給大家評斷以上訊息

ps:
訊息可以請樓主張貼
不會構成個資法
可以讓大家可以公評
是否早就有料想到會讓受害人有前科呢?
v3su wrote:
不是哦她是直接找上樓...(恕刪)


A君?是哪位?樓主的前手嘛?

陳先生我想應該是這位ErosChen吧?
我很好奇
他這樣轉來轉去
對他有啥利益?
呃.....本來以為版主脫身了
沒想到某曾越搞越大條
希望樓主跟其他苦主可以順利脫身|||

都這時候了
還能這麼囂張喔
還是這也只是
家常便飯
習以為常
那以這樣來看
當受害者一轉入
那些錢應該就馬上領出了
白花花的現金凍不了
或是再存入一個
完全不相關也沒曝光過的帳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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