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ena wrote:追場的樂趣在哪,哥搞不太懂....因為你也不會去認識她們不是嗎? 我四十歲 年歲可能大你?==可用這角度來看...賺錢的樂趣在哪?結婚的樂趣在哪?生存的樂趣在哪?我至今 親手撿過 對騎士有奪命性危害的障礙物 有一千六百件以上!幫過 一般人不肯 不願意 無利可圖的很慘弱勢者 超過一百次! <=== 其實根本沒什麼樂趣譬如推一位輪椅阿婆,我推她四十分鐘 再花二十分鐘走回原地,繼續我要做的事!賠錢的樂趣在哪? (不買台積電 偏要買樂陞!)塵世間大部份的事 其實都沒樂趣 也沒意義!(我要是真能感覺到樂趣 我會放著三四五六十位也蠻正的小姐姐要跟我推倒 我卻不推倒她們?)就像你講的,我也是帶把的。 而且我的把 還明顯比我看過的大部份男人都‧‧‧以上是公式,這公式帶進來...其實追場 之於我 也並沒樂趣!純粹就是一到下午四點 五點 我收到訊息。譬如在一百公里外,我就騎著125cc 去享受這一百公里的路程。 (較快樂的就是騎車過程。)[當然 也就是因為我騎機車,所以被一票 疑似好像很大方,很有錢的武林人士笑 凍蔘...]=騎車過程 大概來回四小時看場 或看表演 可以佔掉三小時一整天 又佔掉七小時 (騎車過程 我會稍微有點快樂)[所以不開一百萬這台,不開五百萬這台,用意在此!]讓我少心煩 我最煩的一件事!!!這就是一切的意義!不過這招 也快阻擋不了我對最心煩那事的心煩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