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df0316 wrote:
一般客戶要求賠償的天數是一個月,第一位主管給了她六個月的賠償,記者覺的給的太少
後續給到了九個月,她才滿足....(恕刪)
【問題點一】
就事論事,產品有問題,到底是什麼問題?
(1)只有這位東森記者在使用貴公司產品時才會有問題?
(2)還是只要是用貴公司產品都有問題?
【暫時對策】
給東森記者個人九個月賠償
【恆久對策】
針對有相同損失的客戶檢討同樣九個月賠償的可行性
若是無法同等對待,貴公司客戶數應該也不少,這件事僅屬於個案
東森記者是澳客,不需太在意
【問題點二】
東森記者要是針對"請媒體來找主管談"這段話
【暫時對策】
公開道歉就是了,說錯一兩句話OK的.政府單位都可以朝令兩三改了.
【恆久對策】
"請媒體來找主管談"是公司既定Under table的申訴途徑?
有必要檢討!
"請媒體來找主管談"是ppppp說錯話,那也OK!
確實是一個良好的公司內部教材,
對客服人員日後的應對以及現場主管對臨時事件的應變處理等
公司進不進步這個很重要!
grace_w_chang wrote:
若為ISP業者,公司可以提供保証寬嗎?若為行動業者可以保証收訊嗎
既然不能保證頻寬! 那當初就該說清楚! 簽約上面就必須註明! 讓消費者知道! 而不是事後降價!
之前威寶不就是個例子! 被人幹到爆! 現在依然給人收訊不好的印象!!
為什麼一堆人狂幹中華電,不也就因為他沒有標示最低頻寬!只畫個大餅給人看幻想!
事前合約有註明不保證頻寬,還會怕奧客無理取鬧嗎?? 還會怕上報? 直接合約拿出來,不就說明一切??
既然事後降價,這樣不就代表公司產品有問題!? 既然有問題,為什麼不是全部的使用者一同降價,而是個別去吵的人降價呢?? 這樣不就再一次欺瞞使用者???
若是僅僅只有廖姓女子才有這個問題,那是否可以公佈讓網友知道是什麼問題?? 截至到目前為止,都還不知道他到底是有啥要申訴....也不知道開版大你到底是哪種類型的公司??
ppppp wrote:
台灣的ISP都不保証頻寬吧,奧客的無理取鬧,業者通常會了按撫會降底費用,或是勸退,拿出合約其實變成
是拿來壓客戶,用戶的反彈會更大。...(恕刪)
(ppppp)建議你說話語氣改一改
我現在發現是你把小事變大事的
繼續嘴炮下去就是你失策了,這裡是01的閒聊板~
客戶來申訴,請(ppppp)確實依照公司規章處置即可
現場處理不了的事情,要往上報也該是由你來報
而不是叫客戶去找傳媒來釘你的主管
若依你所說
ppppp wrote:
每天數以萬計的用戶反應,其中只要1%不滿足就是一百個人申訴媒體機關要安撫,底層人員及主管要先過濾吧?
...(恕刪)
你很有責任的"先過濾"了,但是很遺憾,你處理的方法有問題搞砸了,小事變大事~!
到目前為止,我一直看到你用個人情緒,個人角度在處理這件事
當你主管也真倒楣,還要隨時堤防你丟個"不定時炸彈"過來,
要是你有這種下屬,我看你也是只會"哭..."而已
一點應變能力都沒有,出了事不自我檢討還繼續撇清責任
ppppp wrote:
東森女性記者,要求我提供公司的用戶數。...(恕刪)
你的主管機關都說了,提佐證來要資料,根本就不關你的事
本來沒你什麼事,現在看來【問題点】就是你
看來你並不適任第一線客服主管,你回家吃自己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