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媽媽改口了" 同情轉為憤怒!該讓她逃過法律責任嗎?

媽的,,,,搶救四天,簡直就是又被虐待四天,簡直生不如死,這個女孩不知道是上輩子做錯甚麼事要被這樣對待

說真的台灣的司法制度就是他媽的爛,真的龜LP火,我在監獄當過管理員,各位知道監所對收容人多好嗎

每天給他們吃飽飽的,吃剩的食物(還非常多的飯菜當成大量餿水倒掉)媽的一堆人吃不起飯還這麼浪費

假如你們問吃不了幹嘛煮那麼多?答案是他有一定的伙食費要消耗,就是一定要給他煮這麼多啦不煮不行

白米太多也要給他煮起來倒掉,我還在政風室外面看過收容人的要求,諸如菜色要常換啦等等一些要求生活的福利

平常還能看書看電視每個都養的白白胖胖的,靠妖難怪都不怕犯罪,假如不怕被剝奪自由(跟當兵差不多了還比較爽)

平常沒錢窮困潦倒的乾脆犯個罪抓進去關一關反正國家養,簡直無憂無慮.

這對父母真的應該判個死刑死刑死刑死刑,然後在電視公開處刑,保證能嚇止很多虐兒案件
poltergeist wrote:
媽的,,,,搶救四天...(恕刪)



唉 看來國家真的對犯人太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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