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offeeCorner wrote:
各位都扭曲我的原意了...(恕刪)


有一個親身經驗,有次騎機車沒有兩段式左轉,被警察攔下,當下就跟他說:『我不知道要兩段式左轉。』

警察回應我,交通法規有宣布,而現場也有交通號誌告知,並不能因為你說不知道就不算違規。

當時覺得很不好意思,就乖乖的跟警察點頭致意說抱歉,並說日後會特別注意不會再犯了。

就在等著接受罰單的時候,那位警察居然放我走。呵呵。

這次事件後我知道違規就是違規了,不能說要等接到罰單後才知道違規。
以上!我不是古畑任三郎 :D
這招不是新招了,當時捷運還在蓋時我朋友就因為上班騎車越線3個月被拍了5張還同地段而時間+-5分鐘呢.

違規就是違規鼻子摸摸罰單繳清就沒事了.
阿總0531 wrote:
有沒有圖沒圖我們很難...(恕刪)

??
閣下應該不是想要罰單的圖吧?
嗯嗯嗯.....一定不是.......絕對不是............
跟我弟情況一下
不過他是超速
連續被固定式照相機拍了七張
七月被拍 八月一次寄到你家
還是乖乖的去繳罰單了....
realc28 wrote:
跟我弟情況一下 不...(恕刪)


樓上大大我佩服你..一個月繳七張...

我會提醒我老姐..還有很多張等著他繳...感謝各位的批評指教.
乖乖去繳吧
我也碰過這種情形,一連開了好幾張,
繳了以後,想一想就改開車了,
反正台北市都欺侮騎摩托車的人,
現在騎摩托車,根本就不進台北市
sueichi0711 wrote:
這個我有碰到是下基隆...(恕刪)

+1....每個人多少會犯下無心之過,(並不是要你找藉口犯錯)
重點是知錯能改,如果在清楚知道了錯誤的情況下,
大多數人會盡量改正的...我想這也是樓主的意思
只是希望執法人員,在行政往返中,能較有時間效率,
來讓犯錯的人,盡量提早改正..
在這裡為各位貼上一串網址
罰單查詢

其實政府有提供「便民」的查詢工具,以及很「貼心」的刷卡繳罰單功能
敬請多加利用
取締的單位都是同一個嗎?
會不會是因為取締告發的單位不同所以造成先來後到的順序不一!?
rious wrote:
取締的單位都是同一個...(恕刪)

我也想說這點

熱門寫真地點是不同單位輪班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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