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儲存文章] 星巴克毒咖啡感想..當事者說是為了消費者權益絕對不容被大

請問

1. 檢驗 DNA 須費時多久報告會出來?

2. 檢驗 食品 須費時多久報告會出來?

懇請專業人士為消費者解答

莎度 wrote:
任何案子只要有新事證
就會再度被提出來討論
這是很正常的
請用平常心看待
醜態畢露!

就是因為有這種人,大企業才會拿來說嘴,說消費者都是這種「澳客」,真是丟消費者的臉~

星巴客也真爽,遇到這種自己幫忙轉移焦點的苦主,公關部門省了不少事~
✙ 驅魔神探 Ψ 康士坦丁‧Constantine ✙ 發文最認真,做人最正直,講話最公道…江湖上人人稱我一聲【神探】
莎度 wrote:
請問
1. 檢驗 DNA 須費時多久報告會出來?
2. 檢驗 食品 須費時多久報告會出來?
懇請專業人士為消費者解答

自已打電話去SGS檢驗所不就好了
在五股工業區裡面啦,連這都要別人幫你
要不要找餵你吃飯啊
你三百萬會不會拿的太舒適了一點
康士坦丁 wrote:
醜態畢露!
就是因為有這種人,大企業才會拿來說嘴,說消費者都是這種「澳客」,真是丟消費者的臉~
星巴客也真爽,遇到這種自己幫忙轉移焦點的苦主,公關部門省了不少事~

我一直覺得他比一人三化屎陽薇先生還不如
至少陽先生敢針對問題去硬拗,這個人是不敢面對問題
比2437還不如....
一念天堂、一念地獄......所以我可以是天使,但也可以是魔鬼!!

我們有同樣的夢嗎? wrote:
被查到IP一樣
...(恕刪)

會查IP的人還蠻厲害的

經常有熱心人士發揮專長協助破案
對社會確實蠻有貢獻的

飛翔中 wrote:

自已打電話去SGS檢驗所不就好了
在五股工業區裡面啦
...(恕刪)

飛大
謝謝你

莎度 wrote:

請問

1. 檢驗 DNA 須費時多久報告會出來?

2. 檢驗 食品 須費時多久報告會出來?

懇請專業人士為消費者解答


真的很需要熱心的專業人士

提供專業且客觀的資訊

我支持樓主
一個人的健康價值幾何只有自己知道, 人常常在災難未臨己身時幸災樂禍, 災臨自身時才抱怨大眾的冷漠, 這就是人性, 可悲的人性
一家有規模的公司把這麼嚴重的"意外"處理成這樣還有什麼臉面對消費者
也許樓主的反擊微不足道, 但只要這類資訊廣為人知也許就能救到無知的人, 反正咖啡店這麼多也不差這家, 不去更好!
恭賀恐怖的螞蟻汽水維大力敗訴定讞
Roger999 wrote:

我支持樓主
一個人的健康價值幾何只有自己知道, 人常常在災難未臨己身時幸災樂禍, 災臨自身時才抱怨大眾的冷漠, 這就是人性, 可悲的人性
一家有規模的公司把這麼嚴重的"意外"處理成這樣還有什麼臉面對消費者
也許樓主的反擊微不足道, 但只要這類資訊廣為人知也許就能救到無知的人, 反正咖啡店這麼多也不差這家, 不去更好!


R大
衷心謝謝您對本文的支持

莎度 wrote:
會查IP的人還蠻厲害的

經常有熱心人士發揮專長協助破案
對社會確實蠻有貢獻的


一皮天下無難事 人道無恥鬼見愁
樹無樹皮必死無疑 人無臉皮天下無敵
厲害厲害!!
Roger999 wrote:
我支持樓主
一個人的健康價值幾何只有自己知道, 人常常在災難未臨己身時幸災樂禍, 災臨自身時才抱怨大眾的冷漠, 這就是人性, 可悲的人性

事主就是利用網友路見不平的人性,來達成他特殊的目的,不然你以為他為什麼會被批
現在回去看原網頁,在媒體還沒爆出300萬前就開始用分身帳號唱雙簧,想利用網路輿論給星巴克壓力,現在看來更是噁心
Roger999 wrote:
一家有規模的公司把這麼嚴重的"意外"處理成這樣還有什麼臉面對消費者!

這事件星巴克並不是沒有處理,他也提出了賠償金的方案,只是與事主所要求的300萬落差太大
Roger999 wrote:
也許樓主的反擊微不足道, 但只要這類資訊廣為人知也許就能救到無知的人, 反正咖啡店這麼多也不差這家, 不去更好!

提到重點了,事主被瞧不起的原因就是打著消費者權益的招牌(如標題),毒咖啡開箱文早就寫好存檔了2個月,賠償金談不攏才上網爆料的
救到無知的人?如果賠償金談好了就不會上網爆料了啦,沒必要替他講的那麼好聽
Roger999 wrote:
我支持樓主
一個人的健康價值幾何只有自己知道, 人常常在災難未臨己身時幸災樂禍, 災臨自身時才抱怨大眾的冷漠, 這就是人性, 可悲的人性
一家有規模的公司把這麼嚴重的"意外"處理成這樣還有什麼臉面對消費者
好!就為了Roger999兄,再整理一下重點:

一、到目前為止,至少小弟看過的所有發言裏,沒有一個人挺星巴客

二、星巴客應公開道歉,並賠償樓主精神損失…300萬絕不過份,更高也不為過。

《重點來了》

三、樓主在事發後「第一時間」完全暗砍,甚至拖了一、二個月才上網爆出來,為什麼?
像Roger999兄說的,如果是為了讓「這類資訊廣為人知也許就能救到無知的人
那更應該在第一時間就趕快上網爆料,甚至立刻通報衛生單位去查驗,而不是私下去找星巴客談賠償

四、上網爆料時還選擇性描述,完全略過關於賠償的談判內容。
不是不能要求賠償,在第二點裏小弟也表明過,至少我個人認為,賠個300萬絕不過份,
問題在於樓主刻意隱瞞網友的心態。一開始就說清楚反而沒這些問題。

五、就算對賠償金額(300萬)有意見,那也是另一碼事。但重點是在…
樓主不但隱瞞事實,又企圖利用鄉民,最後還打著維護消費者權益的大招牌,現在還發現竟然分身唱雙簧…
✙ 驅魔神探 Ψ 康士坦丁‧Constantine ✙ 發文最認真,做人最正直,講話最公道…江湖上人人稱我一聲【神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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